臺北市,某個飯店。
看著面前的五月天,宋宥賢有些感慨,自己的青春啊,沒想到自己現在還能和他們吃飯了。
至於為什麼吃飯,就是因為之前那首歌談好的事情。
問題不大,吃飯就完了。
“這部電影,真的不錯。”阿信笑笑,開口說道。
“對啊,說實話我們看到這電影就知道肯定拿獎。”
“沒錯,宋先生可能一直在韓國不知道我們的影響力,但我們在亞洲還是有一定知名度的。”
“.........”宋宥賢不知道說啥,難不成?
難不成說我從小聽你們歌長大的?
那樣是不是有些過了。
“謝謝你們,這次能約到你們的歌,是我的榮幸。”
“沒關係,早就想和你認識一下了,這次透過小豬認識你,倒也不錯。”
“你們的專輯,我之前就在韓國代購過,我也可以算作你們的歌迷。”
“這樣啊。”
眾人之間的對話有些尷尬。
就.....純粹尷尬。
吃完飯後,宋宥賢直接飛魔都。
回到公司,看著坐在自己的轉椅上的王鬼鬼.......big膽!
“坐老闆的位置,你是要造反嗎?”
“啊?不至於哦,反正你不在,坐一下也沒關係。”
“上面有訊息了沒有。”
“有,但又沒有,他們叫我們把tara那段剪掉。”
“一句詞也剪掉?”
“剪掉,剪掉就能過。”
“不太明白。”
“因為你這電影太好了,如果是個爛片還無所謂,但這個電影很有潛力,所以還是把無關緊要的人給刪減掉吧。”
“那也沒辦法,刪吧,只能這樣了。”宋宥賢聳肩攤手,無奈說道。
“嗯,不過你這次怎麼就回來了?不好好陪陪我們老闆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