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科.米利西奇,NBA求打第一人。》
《達科為了接近李昂用了十分鐘,但被李昂打跑只用了不到十秒。》
因為昨天米利西奇屢次朝李昂發起衝擊,結果卻被李昂反殺,所以他今天是火得不行。
這就相當於啥呢?明明是你放狠話約人家打架,結果人家帶著兩個好大哥來了,你卻說你受傷了。
這不是胡扯呢嘛。
米利西奇就是典型的,撲上去之前氣勢洶洶,撲上去之後顏面掃地。
就非得在大傢伙面前證明一下子,我確實不行。
米利西奇看著這些報道,手都是抖的。
都說了我只是想衝過去給他道歉而已,你們毀謗我啊!
今天大清早,李昂也看到了報紙上的新聞。
媒體們還是老一套,什麼“帶惡人”啊這些標籤都給李昂安排上了。
李昂也很無奈啊,昨天明明是米利西奇那小子主動來找我的。
這怎麼能怪到我頭上來呢?
我這頂多就叫正當防衛。
而且,我說過多少遍了?
最開始的時候,真的是他用臉來撞的我的手肘!
我要怎麼說你們才相信我!?
事到如今,也沒啥好解釋的了。
李昂也只有耐心地等待處罰結果,這一次李昂沒把人打進醫院,沒有打傷打殘,應該不會禁賽太久。
晚上,聯盟處罰結果出來了。
李昂只被禁賽了一場,哈斯勒姆和吉爾也各被禁賽一場。
對於只禁賽一場這個結果,李昂是有點驚訝的。
斯老大這麼溫柔的嗎這次?
斯老大也不溫柔,主要是李昂已經把他的底線拉低了。
以往李昂打人,哪次不是得讓對手傷停十天半個月的啊?
什麼屁股開花,卸掉肘子,這些事情簡直重新整理了斯特恩的認知。
所以,斯特恩對李昂的底線已經從“不準打架”變成了“不準把人打傷”。
這一次李昂就控制得很好嘛,沒有把米利西奇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