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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敗倒在李昂西褲下的男人(求月票!) (2 / 10)

詹姆斯雖然至少要到2003年才能登陸nba,但其知名度已經不比職業球員差。

火爆全美的同時,人們還給這個霸氣的小年輕號起了一個綽號,king&nes!

但很顯然,詹姆斯對這個綽號並不感冒。

在專訪中,記者就問到:“如何看待king&nes的名聲在全美走紅。”

詹姆斯表示:“李一直是我的偶像,他是從克利夫蘭走出去的明星。所以,國王這個綽號其實更適合他。要說我自己的話,我更喜歡叫天選之子。”

看到這裡,李昂很意外。

雖然他記得自己當年好像確實是給小詹簽過名,但沒想到小詹居然還把自己當偶像了。

以後說出去,超級曬亞人勒布朗.詹姆斯,是我小迷弟。

這多有面兒啊。

李昂笑了笑,說起來,自己熟悉的那些球員們,也都要開始慢慢進入聯盟了。

對於這篇報道,李昂本來還沒太當回事。

一個高中生仰慕自己,很正常嘛。

但之後的新聞釋出會上,卻有記者問李昂:“李,作為勒布朗的偶像,下一次去克利夫蘭打客場時,你會去現場看他的比賽嗎?”

李昂恍然大悟,是啊,我怎麼就沒想到呢!?

除了庫裡之外,李昂終於知道該用那個新解鎖的系統,去薅誰的羊毛了!

因為視李昂為偶像的關係,關於詹姆斯的報道也出現在了國內的雜誌上。

標題就很靈性:《視李昂為偶像的超級天才高中生,2003屆選秀前三候選人,雷霸龍.詹姆斯!》

因為此時國內還處於一個人名隨性翻譯的年代,同一個球員,經常出現n多種不同的譯名。

再加上李昂又是在猛龍隊打球,媒體就想把詹姆斯和龍聯絡在一起。

於是,就有了這個非常符合詹姆斯形象和氣質的譯名。

李昂也很好奇,現如今的詹姆斯到底打球是啥樣。

畢竟李昂還在克利夫蘭的時候,小詹還沒出名,李昂也沒看過他打球。

恰巧今天晚上,克利夫蘭的一家地方臺會播聖文森特.瑪麗高中的比賽,李昂也決定觀摩一下。

比賽才開始沒多久,李昂的第一反應是:“這踏馬是個孩子?”

籃球場上,詹姆斯飛天遁地無所不不能。

他的扣籃,即使是放在nba裡,估計也比某個扣籃王強。

而且,高中時期的小詹,控球和傳球能力就已經非常出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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