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大家正式解釋一下,文中秦國第二次變法變的是商鞅之法,這個是針對秦國的政治制度變更的。
而這次提的思想,其實是首創。
我看到評論區好多人都在議論,說是秦國要用儒家代替法家,這個事情多嚴重巴拉巴拉的。
這麼想其實是把政治變革問題和統一思想確立問題混淆在一起了。
商君之法的法是政,而法家的法是皇帝集權制度。
秦國當時就是照著法條(商君之法)做事,按照法令(政治制度)做事,以法治國說(本質上就是中央集權制度)。要真說到什麼思想,韓非的法家思想,其實就是給嬴政一個人用的,這是一套帝王之術。
而真正在秦國和天下都流通的,其實是誰都不太關注的大一統思想。
而這個真正算是思想的東西,早在《呂覽》裡面已經提出來了,當時天下還沒有一統。
其實那個時候的秦國,根本就沒有任何一家的思想是在站統治地位的。而且當時也根本沒人有那個意識,嬴政也壓根不關心老百姓到底在想什麼,只要他們乖乖聽話就好了。
所以那個時候也沒有人想著要弄出一套普遍的思想來。
統治者的思想設計出來就是為了洗腦的。
現在我們說的什麼秦國法家、西漢初期道家、其實都是後人給總結出來(而且感覺這好像是誤區。我現在一回想,我當初學歷史,歷史書上也根本沒有寫這些,我國的思想史上根本沒有這麼說,但是評論區卻把這些說法奉為圭臬。其實真實的情況是,每個朝代分別採用了什麼學派的什麼主張,這壓根其實還是政治制度。
說什麼秦國以法治國,其實諸國國內都有律法啊,而且諸國其實都變過法的。但是歷史證明,秦國商鞅變法變出來的法是諸國裡面最牛逼的。
而所有的變法,其實都在做同一件事情,將權力集於君王。
這是歷史的趨勢。
所以才老說什麼秦國的法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