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紡織娛樂一方在路遠強有力的證據之下,根本無法辯駁。
最終法庭下了判決,原告方紡織娛樂侵犯音樂著作權,並對原告進行誹謗罪,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判處如下:
《起風了》歌曲版權歸路遠所有,紡織娛樂發行的《流浪少年》需立刻下架。
同時,紡織娛樂及其旗下藝人羅聰。必須釋出公開宣告想路遠道歉,並賠償侵權費。
羅聰和廖威因誹謗罪,拘留十五天。
……
這筆侵權費也有固定的標準,大致是《流浪少年》這首侵權歌曲獲利的3倍。
徐琴大概幫路遠算了一下,大概能獲得二百萬左右的賠償。
路遠對這個結果也非常滿意,雖然不是很多,但也算是意外之喜了。
真正跟澄天簽約之後,路遠才發現明星賺錢是真的容易,就拿他已經在網上釋出過的《起風了》來說,雖然一開始他是免費釋出在網上的,但簽約之後,澄天娛樂進行了管理運營,如今憑藉路遠超高的人氣,帶來的各個平臺的試聽量和下載量,已經為路遠賺取了近百萬元的收益。
這還只是單單算了在網路平臺上的收益,其他的例如KTV、商場環境音樂等這些收益,還沒有計算在內。
這筆錢每個月澄天娛樂都會跟路遠結算一次,以現在的情況來看,每個月路遠能從《起風了》這一首歌獲得的收益,絕對不少於300萬。
這樣想來,也能清楚羅聰和廖威這幫人為什麼冒著違法的風險,也要搶奪路遠歌。
實在是利益太大了,一首經典歌曲,是真的夠一個人吃一輩子的。
庭審結束,路遠走出了法庭,這次抄襲事件總算是落下帷幕了,真正的抄襲者得到了應有的懲罰,結局也算是皆大歡喜了。
這次面對眾多媒體的閃光燈,路遠沒有回答任何問題,在徐琴和司機趙強的幫助下,擠進了車裡。
這次庭審其實是一次很好的媒體曝光機會,如果接受採訪,能讓路遠名氣能再次獲得些許提升,但是為了能讓路遠之後參加《誰是歌王》的事情,造成足夠的轟動,澄天娛樂的運營部門研究決定,還是不要接受採訪的好。
反正如今路遠已經夠火了,壓一壓熱度反而是好事。
不過雖然路遠沒有接受採訪,但抄襲事件的熱度擺在這裡,庭審判決的結果很快就衝上的熱搜前列。
路遠的粉絲們因為庭審的判決歡欣鼓舞著,但一些關注著路遠的娛樂公司可就不高興了。
因為他們注意到了跟在路遠身後的徐琴,這其中的意義也就不言自明瞭,路遠已經成了澄天娛樂旗下的藝人。
其他公司還好,畢竟還沒有跟路遠接觸過,也不算可惜,而奔馬傳媒的想法可就不一樣了,明明拿出了跟澄天娛樂一樣的條件,甚至願意在澄天娛樂開出的條件上多300萬的簽字費,為什麼路遠選擇了澄天娛樂卻沒有選擇奔馬傳媒!
趙哲榮看著網上路遠跟徐琴站在一起的照片,眉頭皺得死死的,簽約路遠可是頂頭上司給他下的死命令,這下沒有完成,他也不知道該怎麼交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