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朗已經在這裡一動不動的蹲了兩個半時辰了,他在身上塗抹了一層掩蓋氣息的草汁,還在自己周圍放了幾堆野豬糞,最後輕輕的往身上鋪了一層枯枝敗葉,偽裝成野豬的案發現場,轉移注意力。
前幾天,朗來到了這片廣袤無垠的大森林,透過這幾天在生與死之間的無數次徘徊,他的狩獵技藝飛速提升。
昨天傍晚,朗在附近尋找水源的時候無意間發現了這裡,憑藉著他生來就對天地間火屬性靈氣無比的親和力,朗知道附近肯定有一頭火屬性的還沒有進階的野獸經常出沒。
烈山朗仔細觀察了周圍的小動物,便斷定這隻火屬性野獸肯定不會是極其殘暴的掠食者。他這才敢埋伏一手,看是否有機幹倒一隻有屬性的野獸。
如今看來,這野獸雖被他猜對了,不是王野獸,也不是什麼沒有進階的掠食野獸,但他萬萬沒有想到會是一隻只差半步就能成王野獸焰火鹿王的存在。
朗心裡直呼:“惹不起惹不起,一會兒等它吃飽喝足了就趕緊離開這是非之地。”
為何朗見是一隻快要突破成王野獸的大鹿他心裡就頓生跑路的念頭呢?說來兩點,一是因為這顯然是一隻已經能夠純熟運用天地靈氣的巔峰野獸,而不是剛能夠吸收天地靈氣的野獸。二則是火鹿這種野獸雖說平時膽小如鼠,但若是戳到它痛處它定會叫你付出代價,儘管普通的火鹿的報復不痛不癢,但對於凌駕其上的存在來說,你惹惱它們的代價可能會承受不住。
這才完美解釋了那隻大鹿為何下定決心執意前往烈焰雄獅的領地了,原因就是因為它對老鹿王恨之及深。
再說回正題,那大鹿見到野豬留下的傑作後,自然也就沒有閒情逸致品山泉了。它望著土丘旁的一片狼藉,心裡極其的不舒服。畢竟這裡它待的久了,自然而然的生了情,雖說此去不成功便成仁,再也不會回到這裡,但它臨走之際想給附近的野獸一個警告。即使它大鹿走了,它昔日的領地也不是它們隨便糟蹋的。想著如此,大鹿便強忍噁心,向著那土丘走去。
土丘旁的朗倒是瞬間惱了,見大鹿不知死活的朝他走來,把心一橫,準備今天不論如何也要收了這獸,回去後定要叔驚掉下巴。
話雖如此,朗心裡卻絲毫不敢大意,只見朗緩緩的從獸皮革裡掏出一把精緻的骨刀。這是一把由不知名的野獸獠牙製成的骨刀,雖是一把骨刀,但卻寒光凜凜,削鐵如泥絲毫不在話下。這是他十二歲那年爺爺交給他的,正是用這把骨刀他跟著叔狩獵到了人生中的第一頭獵物。
烈山朗右手緊握著骨刀,大氣不敢喘一下,手心裡都是汗,他作為氏族裡能夠和最出色的老獵手一較高下的年輕一代兒郎,自然知道自己出手的機會只有一次。一擊斃命,要不然自己可要上黃泉路嘍。
大鹿走到了土丘之上,它頭頂上的鹿角逐漸發紅,周圍的氣溫極速上升,僅過了幾息時間,大鹿兩角中間竟然憑空出現了一團火球!而大鹿身上的皮毛也早已散發出耀眼的光芒,保護自己不受高溫的傷害。它要狠狠的燒盡汙染環境的汙漬,因此它將火球聚集到了自身的極限!
就在大鹿要將火球發射出去之上,地上原本一動不動的那堆枯枝敗葉中突然竄出一高大的身影,嚇得它小心臟當即驟停,全然被攝住了一般,愣了那麼一下。
朗當即抓住這來之不易的大步流星的朝大鹿奔去,轉眼間兩三丈的距離便只一步之遙。
話說大鹿這麼多年在這危機四伏,朝不保夕的林中活到這麼久也不是吃素的,它直接將箭在弦上的火球發射了出去,那堆漫天飛舞的枯葉頃刻間消失殆盡。
那擦著烈山朗身子飛過的火球散發出的高溫熱浪迫使烈山朗腳步一滯,他心裡直呼遭了。可殊不知就是這熱浪卻救了他一命,最終抓住機會絕地反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