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說,任務所規定的時間是在11月20號,但事實上在11月17號晚上,餘啟明便已經從詭屋出發了。
有了先前的經驗,單看這任務的描述也能看出來,這次的任務又是需要他們自行出發前往任務執行地。
不過,其實詭屋距離蓮華山也並不算是多遠的距離,查詢過地圖,其實若是高鐵的話約麼四五個小時餘啟明便足以抵達其所在的城市。
而他之所以這麼早離開,皆是由於林佳藝的關係。
林佳藝說要提早前去。
當然,這個提早前去,也只是有他們兩個人而已。
正如任務所描述的,現階段餘啟明知曉的任務成員除了他也就只有林佳藝一人。
而事實上餘啟明也不知道任務怎麼會這麼安排。
明明是一個10人參加的任務,而且至少有7人確定是詭屋的成員,詭屋居然還要在眾人抵達目的地之前不告訴他其他執信人的身份。
若換做是以往,餘啟明自當會認為這是任務中的一個陷阱,可是,當知曉另一人是林佳藝之時,他又暫時放下了這個想法。
而詭異的也不光是如此而已,當他將信箋展示在了林佳藝面前的時候,信箋上的其二標註已然消失。
估計這個拯救者的身份,又是隻能他自己知道了。
餘啟明也並沒有選擇將自己的這層身份告知給林佳藝,林佳藝不知他的身份,他不也不知曉林佳藝是否也有類似的任務標註。
就像他也沒有放棄自己之前的懷疑,只是在這樣的情況下,餘啟明更多的將自己的注意力疑惑轉向了其他的方面。
不過,對於林佳藝這種提前出發的行為,他卻有了些許的猜測。
從當天下午出發,準備了所有能想到的物品,二人並沒有乘坐火車或專業飛機前往,而是開著林佳藝的車權當是自駕遊。
而這一路上,或許是已經猜出了林佳藝的心思,餘啟明也沒有多言。
開車的速度相比之下自然是要慢一些,等到二人到了蓮華市的時候,便已經是18號的凌晨了。
幻想中的情況當然是沒有發生了,這一路上,餘啟明與林佳藝都少有交流,就更不會出現住在一個房間裡的情形。
倒是在18號上午休息完畢之後,林佳藝那歡快的情緒讓餘啟明都不禁微愣。
不過仔細思考過後,一抹笑容便又浮上嘴角。
這本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除了在酒店中給當初發那條簡訊的人打了一個電話之外,二人幾乎沒有做任何與任務有關的準備工作。
遊樂場、電影院,幾乎所有能想象到的情侶之間應該去的地方、做的事情,林佳藝就像是永遠都去不夠一般的不願浪費一分一秒的時間拉著餘啟明奔波不斷。
認識了林佳藝半年了,餘啟明這還是第一次見到林佳藝的這副模樣。
他或許該笑?理應如此,畢竟猜出林佳藝的心思並不是一件多麼困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