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暗自為楊晚伊的寬厚稱讚。
其實,在安明亮看來,安家這些人,也確實沒有嚴重到帶回警局的必要。
受害者楊晚伊都願意和解了,他們警察也沒有必要緊揪住不放。
真要是為了震懾這些村民,將他們帶回去詢問一番。
好真是浪費人力、物力。
不如罰抄寫打架鬥毆的法律法規,讓他們漲漲記性實在。
想通後,安明亮板著臉說道:“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聚眾鬥毆,視情況嚴重程度,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像你們今天這種情況,還帶了斧頭、鐵鍬上門,怎麼著也要抓回去,關上三五個月的,念在你們及時收手,沒有釀成大錯,就罰你們抄五十遍,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你們可願意?”
“願、願意的”
關上三五個月,跟抄寫五十遍。
這個選擇題很好做的。
安家兄弟一臉欣喜,頭點的跟小雞啄米似的。
誰不知道,被警察帶走後,會留下案底?
現在一聽不用帶回警局,也不會留下打群架的案底,安家十一個兄弟,高興的只差沒有放鞭炮了。
“我、我不會寫字。”這個時候,跪在地上的趙桂菊,結結巴巴說了一句。讓大家的目光,都又轉回到她身上。
安明亮瞪了一眼:“那拉回去關上三五個月?”
趙桂菊:“我學、我學.....”
村裡的人,鬨堂大笑。
楊晚伊:“......”
要說在場誰最倒黴,自然屬安明虎。
他從黃豐鎮回來,一到家就被老孃弄過來打群架,結果還沒動手,就差點兒被嚇破膽,整個人蹲在地上,跟個鵪鶉一樣。
看著老實,實則在琢磨,楊晚伊到底有何背景?
竟能在這麼短的時間,把警察招來?
要說,村裡的人,之所以會這麼震驚,主要還是對派出所很畏懼,認為哪兒不是個好地方,只有犯事的人才會去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