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坦丁心中怕極了。
而且這種怕,和以往的感覺有些微妙的不同。
以往,他和野狗搶食,也曾害怕過野狗的獠牙;他去騙人被人識破暴打一頓,也害怕別人的鐵拳和棍子;他還怕找不到食物要捱餓,儘管捱餓已經成了家常便飯。
但這一次的“怕”,卻是怕面對那老紳士的眼睛。
老紳士的眼睛很和藹,但卻宛如一柄鋒利的彎刀,直接刺穿了康斯坦丁的層層偽裝,將他的心刺地鮮血淋漓。
這種感受,在當康斯坦丁硬著頭皮站到他面前時尤為明顯。
“偵探先生,你沒有找到我的懷錶麼?”老紳士問道。
康斯坦丁囁嚅了一下,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難道他說他今天一天就是吃了一頓大餐,然後在河岸邊的草地上睡了一覺,根本沒去找過?
然而,面對康斯坦丁的沉默,老紳士卻只是笑了笑。
他摸出一張五英鎊的紙幣,放在康斯坦丁手中:“偵探先生,這是接下來五天的費用,還請您多多費心了。”
說完,他將一頂黑色的禮帽戴在頭上,拄著柺杖,顫巍巍地走了。
康斯坦丁捏著那張五英鎊的紙幣,眼淚不爭氣地湧出眼眶。
有一種東西刺破了他!
這讓他第一次覺得,自己的存在還有那麼一丁點的意義。
於是他鼓起勇氣,從這暫時的棲息地追出去,剛好老紳士招呼了一輛車準備上車,康斯坦丁大喊道:“老先生,如果我完成了您的委託,去哪裡找您?”
老紳士上車的動作一頓。
他緩緩轉身,脫下禮帽,說道:“沿著這條路走到盡頭,樹林旁的屋子就是我家。”
康斯坦丁也學著他的樣子,笨拙地行了個禮,然後鄭重道:“您放心,我一定會找到的!因為我可是神探康斯坦丁!”
老紳士將帽子戴上,回過身,坐入車中。
不知是不是他的錯覺,康斯坦丁總覺得他上車的時候嘴角帶著一絲笑意。
接下來的幾天,康斯坦丁真的認真了起來。
他每天依然去花一個英鎊買一大塊的硬麵包,不過卻不再像是先前那樣全部吃完。
他將麵包吃一半後帶在身上,然後開始用自己的方法尋找那塊老紳士掉的懷錶。
就這樣,一連找了三天。
最後,他終於在自己的住所邊上找到了那塊懷錶——它就靜靜地躺在一個大號垃圾箱背後和牆壁的夾縫之間,大概是原本掉在地上,結果被裝垃圾的工人裝完垃圾推回垃圾箱的時候給硬生生擠了進去。
這塊懷錶很漂亮,它的鏈子是純金打造的金黃色,錶盤上鑲嵌著數十顆鑽石,在陽光下閃閃發光。
不過,當時的康斯坦丁顯然並不識貨。
找到懷錶後,他如釋重負,連忙拿著懷錶,順著這條街一路跑到盡頭,然後看到了一片樹林,接著看到了老紳士說的那個位於樹林旁的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