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哲看著陳嫻,突然想起了一句老話,男人不壞女人不愛。
越是渣男,身邊越不缺女人,越是好男人反而越不招女人喜歡。
別人的東西才是最好的。
爭搶得來的東西才會珍惜。
“我這個一天男友可以行使權力嗎?”
“正常的權力……”
陳嫻說著話,突然注意到李哲眼神裡暗含的深意,她心裡一跳,頓時明白了什麼,有些閃躲地避開了他的目光。
“一般權力可以行使,但那個不行。”她輕聲說。
李哲毫不猶豫地說:“那我不幹。”
陳嫻聽了,又迎上了他的目光,眼神裡透著委屈。
“除了那個,別的權力你都可以行使還不行嗎?”
頓了頓,她又說:“談戀愛又不是隻有那事。”
李哲笑著輕搖了搖頭,“不行,你要是讓我做男朋友,就必須擁有全部權利。”
“全部權利?可你又不能盡全部義務。”陳嫻輕聲嘀咕了一句。
李哲笑了笑,沒有接話,伸手看了眼時間,“時間不早了,我也該走了。”
他說完,站起身就要離開。
眼見李哲要走,陳嫻頓時急了,連忙拉住了他,“好了,你所有權力都可以行使總行了吧!”
李哲看了陳嫻一眼,有點意外,沒想到她真肯答應。
他之所以會那麼說,也只是以進為退,真並不是在耍什麼手段。
見李哲還在猶豫,陳嫻忍不住說:“還不行嗎?我可都答應你了!”
“好!”李哲看著她點了點頭。
此時他要是再拒絕,那真是傷害性不強,侮辱性極大。
哎,他想收心做個好男人怎麼就這麼難!
聽李哲答應了,陳嫻臉上露出難以制止的喜色。
實際上她並沒有真喝醉,只是藉著酒勁跟李哲表白。
對於要不要表白,剛才陳嫻一直在糾結,最後還是衝動了一把。
要是能跟李哲在一起,哪怕只有一天她也知足了。
她喜歡了李哲三年,貫穿了她整個大學時光,真不想留下遺憾。
追求一個目標太久,或是喜歡一個人太久就會形成一種執念。
陳嫻有點分不清對李哲是喜歡還是執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