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egeegeegeebabybaby……”
勁爆的音樂聲想起,泰妍、允兒、jessica她們九個女生又表演起了成名曲《gee》。
李哲被一排白白的大長腿晃得有點花眼,近距離的視覺衝擊力,可不是在臺下遠距離看錶演所能比的。
他算是理解了古代權貴們為什麼都喜歡看歌舞了,看著著實讓人賞心悅目。
她們九個女生跳的也確實夠好,不愧是頂級女團。
感覺她們跳起舞來,顏值都上升了。
舞跳的好的女生真的很有魅力。
要不就把她們買下,沒事的時候,就讓她們給他跳跳舞?
不過,這個念頭在李哲腦海只是一閃即逝。
太貴了,不值當的!
撕蔥簽下tara好像是花了90億韓元。
但他只是簽下了tara的華國活動約,並不是他真把tara買下來了。
90億隻是支付給另一個跟tara有合作關係的華國經紀公司的違約金,是不是真有90億也是說不準的事。
他要是真想買少女時代,也不是買不下來。
至於什麼少女時代無可取代,這是不存在的。
對於南韓的經紀公司來說,女團就是批次化、流水線式培養出來的產品。
只要是產品,就沒有非賣品。
反正賣掉了以後,再培養就行了。
&n公司肯定會獅子大開口,給他開出一個天價,五六百億甚至上千億都要的出來。
花幾個億買一個女團?他又不是冤大頭,再有錢也不是這麼浪費的。
再說以南韓人的自卑自大,要是知道他們的頂級女團竟然被一個華國人買下了。
肯定立刻就會全民抵制anti她們。
她們身上的人氣光環一減弱,跳舞也就不那麼好看了。
不過,等過兩年tara被全民anti時,他到是可以試一下能不能把她們低價買過來玩玩。
反正她們在南韓那邊也混不下去了,還不如干脆放棄南韓業市場,來華國發展,華國這邊有的是人買單。
一首《gee》表演完,泰妍、允兒、jessica她們九個女生一起躬了躬身。
李哲啪啪啪……鼓起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