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留住她,更多也只是因為佔有慾和責任感。
但李哲更明白,他不可能把每一個發生過關係的女生都留住,這不現實。
不過,等過一段時間,他還是要去見徐伊莎一面,把這段關係徹底做一個了結。
不再糾結感情問題,李哲把精力都放在了,對藏寶的後續處理上。
當天下午,他就帶著全部的金幣和銀幣再去了一趟大使館,陳秘書在確定了情況確實屬實後,就安排了譚秘書負責這件事。
在譚秘書的陪同下,李哲聯絡了比爾森市的文物部門,以及當地的博物館。
經過考古專家鑑定,這些錢幣年代是從15世紀末到16世紀初的第納爾貨幣,以前捷克方面的考古人員從未挖過這麼多古錢幣,通常是一枚或兩枚。
也就是說這些錢幣,除了第納爾這個名字,和羅馬時期的第納爾貨幣,沒有一毛錢關係,李哲猜錯了。
據文物部門的拍賣專家估計,一枚16世紀匈牙利第納爾銀幣目前價值高達4000歐元(30000元),也就是說,這1567枚銀幣,共計價值620多萬歐元,4700多萬元。
而金幣的價值則要更高一些,目前的市場價值在15000歐元左右(115000元),27枚金幣共計價值40多萬歐元,310多萬元。
這些錢幣的總價值高達660萬歐元,相當於5000多萬元。
另外,經過考古人員到藏寶發現地點,實地考察後判斷,這些錢幣應該是戰亂的難民埋藏匆忙埋藏的,埋藏者沒有取回錢幣,很可能是被殺了,所以說這些錢幣和修道院並沒有關係。
這些錢幣是捷克的重要歷史文物,是不能讓李哲帶出國的。
根據捷克的文化遺產條例,錢幣會全部收藏到博物館,而李哲作為錢幣的發現者,將獲得相當於這些貨幣市場價值的100%獎金,也就是660多萬歐元。
事實上,李哲有點枉做小人了。
他在和捷克的文物部門溝通後才知道,捷克的文物保護意識很強。
文化部每年都會拿出大筆資金來,用於對文化遺產和古建築進行保護。去年,文化部就為國家博物館和國家圖書館的修復與建設申請到1億美元的資金。
簡單來說,就是人家文物部門不差錢,就算李哲在發現了藏寶後,就直接打電話和文物部門,以及博物館方面聯絡,人家也不大可能會匿了他的獎金。
不過,就是讓李哲再選擇一次,他還是會先跟大使館聯絡。
雖說歷史文物發現獎勵協議是簽完了,但獎金到賬還要等上一段時間,畢竟僅是這錢錢幣的具體價值核算,就不是三兩天能完成的,估計最少也要十幾天。
李哲也沒心思在捷克一直等下去,就和譚秘書說,想先回家過年,把後續手續的辦理工作委託給了他。
在簽完獎勵協議後,李哲還跟大使見了一面。
為了感謝大使館的幫助,他提議在拿到獎金後,給大使館捐贈一批辦公裝置,但大使卻表示不需要,只要他照常納稅就可以了。
公民在境外意外所得也是要納稅的,李哲這筆5000多萬的獎金到手後,預估要交900多萬的稅,這還是因為境外所得,有一定的免稅額度,免掉了一部分稅,不然要交的更多。
另外就是,大使希望李哲在拿到獎金後,能把這筆外匯交給國家作為外匯儲備。
說是交給國家,其實就是賣給了國家,把這筆歐元換成等值的人民幣。
李哲立刻表示沒有問題,這筆錢他本來就是要帶回國去。
701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