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金幣和銀幣,儲存的很好,品相都不錯。
李哲雖然判斷不出這些金幣和銀幣的年代和來歷,但它們無疑都是收藏價值的歷史文物,其文化價值遠遠超過了本身的金屬價值。
但對李哲來說,他挖出它們來並不是為了收藏,而是要把它們全部出手變現,換成急需的資金。
可要怎麼變現還得好好想想。
按照捷克的文化遺產條例規定,在地下發現的寶藏,是100%屬於發現者所有的,博物館需要按照市場價格,向發現者購買。
那則新聞上也是說,發現者把金幣和銀幣都賣給了博物館,拿到總價值幾百萬歐元的獎金,一夜暴富。
問題是,他一個外國人去和比爾森市政府,以及博物館方面交涉,會不會被區別對待。
對方要是直接沒收了,或是壓低這筆藏寶的價值,他也沒處說理去,至於說打官司,在外國法院告人家的政府,勝訴的可能性只能說,呵呵!
李哲就看過一則相關新聞,一個國外尋寶者,在歐洲某個國家發現了一箱子黃金,結果當地政府知道後,就把黃金給強行沒收了。
至於說直接把這筆寶藏帶回國,或是找拍賣行拍賣,其實也不行。
回國海關肯定過不去,要是被搜檢出來,很可能就會被直接沒收。
找拍賣行拍賣?捷克根本就沒有什麼大的拍賣行,而小的拍賣行,文物這種東西就算上拍了,如果遇不到合適的買家,拍不上價格或是流拍的可能性也極大。
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怎麼辦?
李哲突然想起了一句話:公民在海外遇到困難怎麼辦?
當然是找國家,找大使館了。
對就找大使館!
對他來說的難事,對國家來說根本不是事。
李哲決定明天就去大使館一趟。
問題迎刃而解,李哲的心情頓時大好。
把金幣和銀幣全部放進房間的保險櫃裡,他決定去找徐伊莎慶祝一下。
和昨天相比,徐伊莎的傷勢又好了不少,腿腳更加利索了。
見李哲要扶她,她拒絕了,腳一踮一踮的走回到床上坐下,李哲拉過書桌前的椅子,也在一旁坐下。
“怎麼,今天這一趟有發現?”徐伊莎注意到他嘴角帶著明顯的笑意,心情極好的樣子。
“嗯,找到了!”李哲笑著點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