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9號房間。
魯麗和吳濤沒有睡,兩人坐在標間的茶几上聊著天。魯麗說她是被父母從孤兒院領養來的孤兒,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親生父母是誰。
被現在的父母領養的時候,現在的父母無兒無女,對她還算好;
可是,沒想到,在魯麗長到十一歲時,母親生下了一個兒子,也就是自己的弟弟;就從那時起,父母對她的態度一落千丈。
很多時候,即使是弟弟的錯,但母親也要打她。每天,吃飯的時候,要等弟弟吃過了,她才能吃。
原來,每半年還給她置一身衣服。但是,自從有了弟弟後,三四年都沒有給她買衣服了。
她十四五歲了,卻還穿著十歲時的衣服,而且,又髒又破。
後來,媽媽又生了一個妹妹,這下,魯麗的生活,簡直像進入地獄了!
每天,她不僅要照顧弟弟妹妹先吃飯,然後,還要陪著弟弟妹妹們玩,要等到弟弟妹妹玩高興了,不哭了,她才能趕緊偷偷地去舀一點冷了的剩菜剩飯來吃。
如果,弟弟妹妹隨時哭了幾聲,她就得挨爸爸、媽媽的毒打!說她貪玩,只顧自己耍了。
其實,哪裡有小孩不哭的呢?那時,只有讀初中的她,在學校的時候,她才是安靜的,安全的!她的臉上才有一絲的笑容。
很多時候,同學們看到她臉上、頸子上青一塊紫一塊的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她都只是哭。她不敢說是父母親打的,因為萬一說是父母親打的,學校一去找他們,萬一他們惱羞成怒,魯麗就再也讀不成書了!
然而,擔心最終變成了現實。
初中畢業後,父母就不讓她讀書了。
但是,她畢竟才初中畢業啊!
為了讀書,她只好逃離出了家庭。在縣城讀書,星期天她就去飯店或其他地方打零工,找一點錢來生活或是準備下期的學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