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者的話就更加不可能了,高盛一分錢都不想給這個安迪·魯賓,更別說是十億美元了,所以雖然安迪·魯賓手中已經有了全套的技術,但是他還是死活捏在手裡面,不肯交給任何人。
“不行,如果這樣下去的話,那黃鶴一旦找到了安迪·魯賓隱藏的技術,我們就要竹籃打水一場空了!”老者在一番沉思之後,這般說道。
現在他和黃鶴正在進行著一場激烈的爭奪戰,而這個爭奪的目標就是安迪·魯賓手中的技術資料。誰能夠搶先一步拿到這些技術資料然後註冊專利,誰就可以獲得這場戰爭的勝利了。
而雙方都有自己的優勢,其中黃鶴擁有法理上的優勢,那就是隻要黃鶴拿到了技術,就可以立刻進行專利申請,因為這就是黃鶴自己掏錢搞出來的,沒有任何人能夠阻擋這些專利的申請。相反,老者如果拿到了這些專利要申請的話,就必須都用自己龐大的人脈,來營造出種種的偽裝,給這些專利披上合法的外衣。
這期間需要不少的時間來操作,而且消耗很多的成本。
高盛老者一方的優勢,就是他們現在還處於暗處,黃鶴不知道他們是誰,也不知道他們有什麼手段,甚至都不知道他們有沒有將專利給拿到手中。
同時老者還能夠利用自己的人脈優勢,將專利申請隱藏起來。
按照正規的專利申請程式,一項專利的申請發出之後,首先要由專業人士進行稽核,稽核之後再進行公示,如果公示期內沒有任何人或者企業對這項專利的所有權,以及有效程度進行質疑的話,那麼這個專利就可以順利的申請成功了。
專利的公示期固定是三個月的時間,這一點是無法改變的。但是前面的步驟卻可以經過精心的設計。
比如首先就是稽核階段,機構是有一個月到6個月的時間來進行稽核的,而一旦要求稽核的專利過多的話,那麼拖延到一年兩年都是不違法的。
而在稽核期間,任何專利都是不需要公示的,而這就是可以能夠拿來操作的空間了。高盛在拿到專利之後完全可以立刻進行申請,但是卻暗中利用自己的人脈來無限期的拖延專利申請的稽核時間。
而在期間專利申請機構也同樣能夠接受來自江南集團的專利申請,這樣江南集團就根本不知道會有其他人已經提前申請了專利。
而企業是不可能在拿到了專利認證書之後才開始生產產品了,為了配合產品的發售期,產品一般都要提前半年甚至一年左右開始生產,在這期間專利處於稽核狀態也都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大家想象一下,假如江南集團掏出了20多億美元的成本來生產pt,讓他們將這些pt生產完畢,準備公開銷售的時候,專利局卻同時對兩項專利進行公示,其中高盛提交的專利時間更早,那麼除非江南集團能夠擊潰高盛的人脈網路,同時拿出確鑿的證據的話,那最終的專利認證肯定會落到高盛手中,江南集團生產的所有pt,就一律不得銷售了。
這是一個相當完美的結局。
而這也就是高盛集團的優勢,而老者正在努力的思考,該如何在黃鶴已經察覺到問題的情況下,繼續利用這個優勢來坑江南集團一把。
好在老者的經驗足夠豐富,也足夠的無恥,於是他很快就有了主意,然後笑著對郝建國說道“這一次的調查伱不要去找其他的調查機構了,直接去找我們控制的調查機構!”
“啊!”郝建國聽得愣了一下,然後忍不住說道“先生,如果我們的調查機構沒有調查出任何結果,那豈不是會引起黃鶴的懷疑,這會不會太明顯了一點?”
“當然不會,因為我們的調查機構會拿出十足的證據,來讓黃鶴將安迪·魯賓這個傢伙從安卓趕走!”老者樂呵呵的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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