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太強嚥了下口水:“還有沒有第三條路?”
尹鵬道:“有,指證唐海傑,然後你可能會因為打架滋事被刑拘十五天,我們會把你保釋出來,然後給你一筆你一輩子都賺不到的錢,你自己離開湖州。”
李太強有些不捨的說道:“讓我離開湖州?”
尹鵬拍了拍李太強的肩膀,笑道:“好男兒自在四方嘛,別整得你在湖州混得很好似的。”
唐海傑對於劉月紅和李太強在法庭上的指控自然是矢口否認了,再加上李太強也沒有其他證據佐證,所以對唐海傑的指控並不成立。
當唐海傑走出法庭的時候,抖擻了一下身上的風衣:“想憑一個小混混掰倒我,他陳驍這次也太不著調了。”
錢勝冷笑一聲,道:“可不是麼?”
唐海傑在法院門外的臺階上點了一根雪茄,說:“還以為陳驍真有三頭六臂,現在看來也不過如此而已。換了是我,拉一幫記者在法院門口堵著,哪怕找不著證據,也能惹我一身騷啊?他就想不到?”
話音剛落,一群記者舉著攝像機、照相機、錄音筒蜂擁而至。
這特麼跟當年曹操過華容道一樣兒一樣兒的。
“請問唐總,聽說你惡意競爭,指使小混混到商家店裡尋釁滋事,是不是真的?”
“2004年1月3日晚萬興建材發生的打砸案件是否與你有關?”
“法院傳喚你上庭,是不是已經掌握了足夠的證據?”
“請問你作為一個上市公司董事長,指使小混混打砸商家店鋪,腦子是不是被驢踢了?”
(很顯然,直接這麼提問的“記者”是收了錢的。)
“……”
“無稽之談!沒有那回事兒。”
“希望大家不要在毫無根據的傳言下揣測。”
錢勝一邊狡辯著,一邊護著唐海傑,在公司其他隨從的簇擁下倉皇逃離現場,好不容易才擠進了自己的賓士轎車,隨後揚長而去。
記者扛著攝像機是追不上賓士的,但是上市公司董事長指使小混混打砸商家一案,絕對是一個很有看點的新聞。
沒錯,法院因為沒有足夠的證據而不能判唐海傑尋釁滋事罪,但是這些媒體,尤其是新興的網路媒體要雞毛個證據啊,他們只管陳述事件經過和疑點,把結論交給吃瓜群眾去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