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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最初的遇害者 (2 / 3)

“是,有這樣一個人,我記得他剛剛成為搬運工不久,是我一個朋友的親戚。有一天我和我婆娘一起上街,遇到了他,他老盯著我婆娘看,我當時把他打了一頓。”

李昀點點頭,“這件事你有跟捕快反應嗎?”

“沒有,因為那小子是個悶葫蘆,被我打後,甚至不敢跟我說話,我沒有把他放在心上,大人你說有沒有新員工,我這才想起來。”

“哦,這個人叫什麼?”

“我忘記了,但他是劉阿奇的親戚,劉阿奇知道。”

楊治在旁邊補充道:“我們知道劉阿奇,就住在不遠的一棟房子裡。”

李昀點點頭,想了想,隨後說道:“好,有什麼訊息我們會第一時間通知你。”

不久後,李昀他們見到了劉阿奇,問了那名親戚的事,劉阿奇說那個年輕人後來就離開了,沒有再做搬運工。

不過還在鄜州討生活,這人叫呂明,是劉阿奇岳家的一個鄰居,關係也不是很近。

所以他不知道呂明現在的居住點。

李昀領著離開了劉阿奇的小院,他立即低聲說道:“楊治,派精明的人盯著劉阿奇,這傢伙有古怪,他剛剛撒謊了。”

在李昀的微表情學下,劉阿奇那點伎倆根本瞞不住他。

楊治聞言大驚,他剛剛並沒有發現有什麼不對勁,但李昀如此肯定,他相信李昀,隨後便安排人手了。

不久後,就有捕快回報,劉阿奇就一個小孩去城西了。

大概過了兩刻鐘,李昀他們找到了呂明。

正是根據捕快留下的線索找到的,這是一個看起來很普通的年輕人。

走路低著頭,不僅僅是悶葫蘆,甚至有些羞怯。

楊治剛剛派人走訪了呂明的左右鄰居,都說呂明是個不怎麼說話的人,這個人與鄰居關係也很一般。

他在鄜州城一家書院工作,主要是打雜,幫著書生們搬東西,或者是砍柴,或者是修理房頂。

他還沒有結婚,老家在洛川縣,現在住的房子是租住的,和另一戶人家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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