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給我當秘書,我給你開工資,衣服的錢就在工資裡面扣,月薪5萬如何?但是你必須簽署三個月以上的合同,而且在工作期間必須隨叫隨到,如果違約的話,按十倍賠償,不多,也就200萬。”
“哈!”他的話讓她咂舌,可自己眼下確實別無選擇,怎麼著她也不可能光著身子出門啊,柳絮只能選擇答應:“好,不過我申明,我根本就不會幹秘書的活,要是到時候你把我給辭退了,可不算我違約!”
“當然。”歐陽昊知道她已經上鉤了,簽約只不過是找個理由讓她沒辦法逃避自己而已,誰還指望一個學醫的給自己做文秘的活。
柳絮怕他反悔,緊接著問:“那是不是我簽了約就可以離開別墅了?”
“當然,而且我這個做老闆的還特別的大方,給你安排了宿舍,裡面的東西可以隨便用。”
他有這麼好嗎?“哪裡?”
“奉賢街126號,606室。必須入住,這個我會寫進合同裡面,不然算違約。”
柳絮聽完噴血的心都有,明明就是他們之前住的單身公寓,有必要這麼拐著彎說嗎?可惜自己除了答應,也沒有別的辦法了:“好,不過我不接受和別人合住。”她的意思很明顯,不接受歐陽昊也搬進去入住。
“成交,我馬上去擬合同。”歐陽昊說完便去了書房。
“?”柳絮開始懷疑這一條他是不是答應的太爽快了。
不出10分鐘的時間,歐陽昊已經拿出幾頁紙的合同遞給柳絮:“看好了,簽字生效。”
柳絮先看了第一頁,上面的員工守則寫了幾十條,不過她仔細一看,倒是無語了,每一條的內容都是一樣的——“聽老闆的話,老闆說什麼就是什麼,老闆說做什麼就做什麼”。
柳絮忍不住癟癟嘴:“呵!歐陽昊,你就算喜歡複製剪貼也不至於弄這麼多條吧?”
“這樣是不是印象深刻多了?簽字吧!”
印象深刻?確實挺深刻,柳絮簽上自己的大名:“歐陽總裁,字也簽了,請問我可以穿著我的衣服走了嗎?”
“當然!”歐陽昊笑著收起合同,這丫頭還真以為事情會那麼簡單嗎?今天看在她生病的份上,先放過她,來日方長:“你受傷了,藥箱你自己拿去用吧,我就不送了。對了,明天開始上班,地址我會簡訊給你。”
“呃。好。”柳絮倒是沒想到他會任由自己一個人離開,既慶幸他的放手,又因他放的太快而有點不是滋味。
柳絮拎著包便出了別墅,直接打的回到了之前的單身公寓,自己終究要開始婚前的生活啦。令她沒想到的是,這裡一個多月沒住,可所有的物品倒是像都才打掃過一樣。因為有點餓了,她本能的開啟冰箱,裡面竟然擺了滿滿的食物,柳絮想想當歐陽昊的員工也挺好的,有吃有喝有住。更誇張的是,衣帽間裡已經擺放了一些職業裝,都是她現在的尺碼,一切完全不用自己勞神。
歐陽昊在螢幕裡看著她的身影,在寫合同前他讓特意李特助準備了這些。其實他是有打算送她回公寓的,但又怕自己去了又不想走,反而又會加深兩人的矛盾。想來也不急——“明天見,丫頭。”
***
羅薇回到宿舍,母親的意思很明顯,必須要見呂仁,而且她是看過呂仁的照片的,自己想臨時找個人頂替都不行。她思來想去,這種事情也只能請呂仁幫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