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競技。
一個讓人忽視的行業,甚至痛恨的行業!
忽視,是因為它是遊戲產業的一部分。
痛恨,也是因為它是遊戲產業的一部分。
在龍洲傳統觀念中,所謂的電子競技,就是網路遊戲,也就是遊戲。
而遊戲,就是玩物喪志的玩意!
甚至還把某遊戲稱呼為“電子毒*品”!
為此,還順勢出現了什麼狗屎一樣的“磁爆步兵”,“叫獸陶”……
不可否認,有些遊戲是不應該出現,甚至應該嚴打的。
但是,一杆子打死全部遊戲,是幾個意思?
自己當父母不合格,怪遊戲?
是不是拉屎不出的時候,還要怪地球引力不足?
並且,“網路遊戲=電子競技”這種觀點就是錯誤的。
主要區別在於:
第一:基本屬性不同,網路遊戲是娛樂遊戲,電子競技屬於體育運動專案。
網路遊戲主要是在虛擬的世界中以追求感受為目的的模擬和角色扮演。
電子競技則是在資訊科技營造的虛擬環境中,有組織進行的人與人之間的智力對抗;
第二:電子競技有明確統一的比賽規則,最大特點是嚴格的時間和回合限制。
而網遊缺乏明確統一的比賽規則,沒有時間和回合的限制,容易使人沉迷;
第三:電子競技比賽是運動員之間秉著公正公平的體育精神的競賽,透過人與人之間的智力和體力對抗,決出勝負。
而網路遊戲主要是人機之間或人與人之間的交流互動,不一定需要人與人的對抗來評判結果。
第四:電子競技注重于思維能力、反應能力、心眼四肢協調能力、大局觀、意志力,以及團隊精神。
而部分網遊只需充值就能取得優勢,這也是電子競技有別於網路遊戲的主要不同。
所以,電子競技=對抗性電子體育專案,這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