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後的上午,DW娛樂公司,會議室。
“五十億,分三十年還清,連本帶息每年需還款兩億,一共是六十億,年息百分之零點零六七,這已經是極低的利息了,您如果沒有異議的話,那就請簽字吧。”
“欸!”金大鐘臉色沉重的點了點頭,然後在債權轉讓協議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
雖然不知道對方這家XLL投資公司為什麼有興趣收購他這家破公司,但他現在管不了那麼多了,只要合同沒問題就行了。
最起碼,他一家的身家性命算是保住了。
雙方律師確定合同內容沒問題,然後簽字。簽完字後,再經雙方律師確定簽字、蓋章都沒問題之後,合同就算是正式生效了。
看著屬於自己的這份合同,金大鐘的眼淚下來了。
忙活了一輩子,到頭來給自己忙活了六十億的債。
每年兩億,到哪兒去掙這份錢呢?現在賣唱,還有人聽嗎?
雖然短期之內沒有危險了,但是金大鐘越想越難過。
這份錢不容易還,可他又不敢不還。
他不是沒想過一死了之,死了就一了百了了。可他還是不敢。
他不是不敢死,而是怕自己死了之後自己的老婆孩子被人報復。
對方是什麼人他不清楚,但是他知道,對方請來的律師是一名前檢察官,而且還是一位前地方檢察廳的副廳長。
而南棒國的法律界的一種潛規則,叫前官禮遇,指的是檢察官退職或者轉行擔任律師後,依然可以享受在職時期的待遇。
能請來這種律師負責查驗合同,金大鐘都不敢想象對方的老闆到底是什麼人。
反正是他惹不起,也不敢惹,不能惹的人就對了。
唉,想辦法乖乖還錢吧!
哭了一小會兒,金大鐘連忙擦了擦眼淚,然後站起來給對方深鞠了一躬。
“孫經理,謝謝您們!”
不管怎麼說,對方都算是救了他一命,道謝是應該的。
“不用客氣,接下來聊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