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老刁婆子就是個沒文化的法盲,啥事都乾的出來。
她家家庭狀況還複雜,林洛可得小心的。
想當初,自己前妻(我想不起來當初起的名字了,誰記得告訴我下。)和那個唐威結婚,唐威也是二婚,還帶著個女兒的。
剛結婚的時候,日子也不容易,唐威帶著個孩子,前妻帶著兩個孩子,日子也辛苦,街道計劃生辦抓的也嚴,這樣也不好要孩子了。
自己那個所謂的兒子林知秋的身份畢竟不光彩,二人也沒有告訴老太太,所以老太太看前妻帶來的兩個孩子都挺不順眼的。
這老傢伙甚至幹過把春夏送人的事。
說是送,倒不如是說是賣,是真的收了人家5000塊錢的。
要不是春夏自己跑回來,又哭又鬧的驚動了派出所,這孩子真成人家童養媳了。
直到後來,林知秋改名叫唐知秋了,唐威可能私下和老太太說了什麼,情況才好些。
再後來,唐威成了有名的作家了,生活改善了,一切才徹底好起來。
不過這個所謂的好起來,也只是老太太不再找麻煩了,不再嫌棄春夏吃點用點了。
但是春夏在那個家裡,永遠都是個外人。
所以林洛一聽又有人惦記自己姑娘想當童養媳才那麼激動的。
尤其是,自己的前妻如今的生活條件,是有能力送唐威的姑娘和他和唐威後來的孩子來這等學校上學的。
萬一那個老刁婆子送孩子的時候無意中看到春夏,或者和前妻一起的時候,發現點什麼。進而產生了什麼不好的想法。
這都是有可能的。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啊。
萬一怎麼了,自己就算把那老刁婆子活埋了,也於事無補啊!
自己可不敢賭那刁婆子能幹出什麼。
無知者無畏的。
不行,這事自己必須的調查清楚。
好在這些人和事都有根基的,宋偉又跑不了,早晚能知道到底是什麼情況。
如今緊要的事,看好自己姑娘,寸步不離的。
在銀行折騰了一下午,總算完事了,林洛抱著籤的一堆檔案,帶著春夏準備回家。
春夏拿著一張卡,得意的和林洛說:“爸爸,我長大了一個月可以領200多萬的生活費,我兩個月就有500萬,我不是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