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不好啦,又有人把我告了。”
“啊?是誰?”戴威好奇的問道,明天就是二次開庭的時間了,在這種關鍵的時刻,怎麼又接到傳票了呢?
這是看他邁不動步了,還是拿不起攝像機了?都來欺負他?
“丁夢妮。”劉珂一邊說,一邊把傳票什麼的放在老闆的辦公桌上。
“她?”
戴威眉頭一挑,然後拿起桌上的檔案看了起來。
看到案由,他的表情到也沒有多大的變化,凡是公司收到的起訴書,絕大多數原因都是名譽權糾紛。
但是看到索賠數額,臉色立刻陰沉了下來。
“砰!”
戴威拍桌而起,正準備痛斥丁夢妮不要臉,把他這裡當成提款機的時候,到了嗓子眼兒的那些話卻突然卡住了。
等等!
這一切,該不會是徐傑的圈套吧?
之前拍到對方和女製作人商討跳槽的照片,破壞了對方的好事,於是對方又故意與丁夢妮約會,簽下這麼一個演出合同來坑他?
嗯,極有這種可能!
戴威想起最近這幾天徐傑的活動,天天中午與女藝人約會,幸好他沒有持續的爆料,在拍到對方和柳青約會的事情,就覺得事情有點兒不對勁兒,如果將後續所有的照片曝光,那麼現在收到的就不是一份起訴書了。
“太陰險了!”戴威咬牙切齒的說道。
如果在明天的庭審當中,審判長真的採納了湖湘電視臺方面的證詞,那麼賠償金額真的會是一千萬。
其實這都是次要的,關鍵是案件對他今後工作帶來的影響。
因為有了這麼一個例子,那麼接下來丁夢妮這個案子肯定會進行參照,說不定最後也要掏三千萬去賠償。
還有,以後凡是因他報道而受到負面影響被取消的商業合同和演出合同,藝人都可以向他進行索賠。
到了那個時候,就算他是首富,也賠不過來。
“陰險?”劉珂一怔,遲疑了一下問道:“老闆,你是說,丁夢妮和之後的那些女藝人,是姓徐的故意讓咱們拍的?”
“嗯。”戴威聽見後點了點頭。
其實在這場官司當中,道歉和賠償都是小事,關鍵是姓徐的為娛樂圈的藝人們樹立了一個索賠的典型案例。
而丁夢妮的起訴,可以看做是藝人向他索賠的一個反攻號角,畢竟,以前都是他用照片去威脅藝人的。
如果說沒有丁夢妮這件事,那麼其他的藝人一定會有所顧慮,擔心起訴過後,他會魚死網破的把一些尺度更大的負面照片發出去。
可是有了丁夢妮這件事之後,肯定會有一部分藝人用起訴索賠反過來要挾他。
要知道,公司的主要收入來源,就是跟拍明星的照片,以此來獲得不菲的封口費,如果藝人不在乎被拍到的內容,那麼封口費這筆收入就等於沒有了。
藝人甚至可以像徐傑那樣,故意給他設個套,哪怕不是在談合同,也可以說是在談合同,大不了後補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