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子給我轉了500塊錢,要我隨便買點零食寄給他,剩下的錢拿去給自己買好吃的。
“好的,我把A市的空氣寄點給你,以慰寂寥。”我在人來人往的長街上,一蹦一跳,歡脫的發語音給橙子。
“可以可以。”橙子回覆道。
實際上,我一進店就大買特買,跟暴發戶似的,長長的頭髮紮成高馬尾甩來甩去,青春十足。
買零食的錢,倒貼了20元,故意湊了個520。
還隨便撕了一張紙,寫了句話,寄了過去,我從頭到尾都沒有告訴橙子,裡面有張紙條。
那時,我寫的橫豎撇捺,一筆一畫好似刻在了骨頭上。
都刻骨了,自然是銘心的。
過了三四天,橙子收到快遞,在一堆零食裡翻出了那張紙條,拍照發給我,說,“收到了,我好開心。”
紙條上寫了句什麼話來著。
我喝了最後一口酸奶,把空瓶往垃圾桶那個方向扔,沒扔中。
清脆的一聲響,幸好沒有碎。
枕戈撿起空瓶,丟進垃圾桶,誇張的笑著說,“哇,小公主都是這麼丟垃圾的嗎?”
我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頭,眯起眼睛哈哈的笑。
想起來了,字條上寫的是,“你是此間少年郎,也是天上明月光。”
我寫這話的時候,是有好好斟酌過的,比起“你是此間少年郎,我是天上明月光。”
我更傾向於我最後寫的那個版本。
所以,從一開始我就有很清晰的定位,我做不了天上明月光,配不上此間少年郎。
但橙子離開後,我還是難過了這麼久。
不應該也不合理。
我揉了揉眉心,真的,談不好戀愛,還是不要談戀愛了,別勉強。
“去南山的車票買了嗎?”枕戈問。
“買了。”我回答。
“攻略做了嗎?”枕戈問。
“做了。”我回答。
“你這是蓄謀已久啊。”枕戈說。
我溫柔的笑著,不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