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陽捨不得走,掛在牆頭,一直望著我。
挺委屈的,我明明什麼事情都沒有做。
可糕糕和鹿橘都跟我疏遠了。
沒有人搭理我,於是我整天都跟在枕戈屁股後面廝混。
別看枕戈高高瘦瘦的,他真的太能吃了,每天都喊餓。
枕戈吃也吃不胖,可憐每次跟他拼單點外賣的我,肉眼可見的越發圓潤。
枕戈枕戈枕戈,年底就要離開C市的枕戈。
橙子,我做錯事情了,我為了逃離痛苦,最後還是選了那條不正當的捷徑。
我偶爾還是哭。
肯德基店裡,我坐在角落,手裡拿著雞腿,眼淚似珠子吧嗒吧嗒落。
周圍人忙忙碌碌,坐在我旁邊的枕戈連忙拿紙幫我擦眼淚。
“怎麼了這是,小祖宗,這又是怎麼了。”枕戈一點一點擦乾我的眼淚,慌亂的說。
我哭得笑出來,說,“我覺得我好幸福。”
枕戈摸了摸我的頭,寵溺的說,“笨木北,乖,聽話,不哭了。”
並且順勢旁若無人的親吻我。
橙子,這些事情應當是你做的才對,這些事情別人做了,我也全當是你做的。
所以我感到幸福。
是的,正如辦公室瘋傳的一樣,枕戈成了我的男朋友。
但我極力否認,枕戈也被我拉著死不承認。
直到,我和枕戈午休跑到寫字樓下的肯德基吃東西,他親我的畫面被路過的同事撞見。
是怎麼在一起的呢。
為什麼要在一起呢。
在一起的意義又是什麼呢。
旁觀者帶頭起的哄,也是旁觀者帶頭笑我愚蠢。
一個馬上就要離開的人,一段開始就知道必然會結束的戀愛。
一切的一切都不是為了以後更好的生活,只是為了眼前的快樂。
“你跟枕戈真的在一起了嗎?”鹿橘下班直衝衝跑到我房間裡質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