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審判者宣判有罪並處以刑罰的物件,拒絕認罪時可以要求進行重審,上限為兩次。
審判者無法拒絕該要求。
這就和現實裡的法庭步驟是差不多的。
“來呀,再來一次!!”
明白了日車寬見術式的軒浩沒好氣地道。
“軒浩涉嫌於2018年10月31日,在涉谷殺害大量平民。”審判者重新說出了一個軒浩的罪行。
“沒錯,是我殺的。”
軒浩聞言微微一愣,但很快就冷靜了下來,語氣平靜地承認道。
“對此我不會撒謊,也不會否認。”
聽見軒浩這樣的回答,日車寬見整個人微微一愣,似乎有些驚訝。
因為他從軒浩的表情以及眼神中看出了這件事並沒有那麼簡單。
“有罪。”
“沒收!”
“死刑!”
審判者忿怒地宣判道。
············
當日車寬見曾經還是一名司法研修生的時候。
“日車。”
“吉澤先生……擬稿的話,我剛才已經提交了……”日車寬見朝著叫住自己的老人道。
“哦,不是為了這個。”老人微微搖頭笑著道,“檔案我已經看過了,寫得非常好。都可以直接拿來當判決書啦。那你有沒有考慮過成為一名法官呢?”
這就是日車寬見成為律師的開始。
············
“處刑人之劍!!”
隨著審判者降下死刑的審判,日車寬見手裡的木錘化作了一柄耀眼的光劍。
審判者所判處的最重刑法就是附帶‘沒收’的‘死刑’。
‘沒收’會使目標無法使用術式,軒浩的情況則是咒力。
日車寬見則會得到‘處刑人之劍’。
‘處刑人之劍’所斬之人,無一例外,全部死亡。
此時此刻,日車寬見手握著處刑人之間彷彿握著軒浩的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