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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我以後會盡量不喜歡你了 (1 / 3)

張嵊一下課,看到資訊後,立馬給李煜丞發了影片。

“怎麼,表白被拒了。”張嵊在公司的練習室裡。

“不是。她有男朋友了。”李煜丞

“安梓傑吧。”張嵊

“嗯。是他。”李煜丞從草坪上坐起來。

“你看起來沒我想象的那麼難過嘛。”張嵊

“你知道我為什麼在操場坐著嗎?”李煜丞

“我猜猜啊。人多地方顯得不那麼空虛?”張嵊

“差不多吧。你又在練習啊?”李煜丞

“嗯。公司說明年會派我們去參加選秀了,我得加把勁。自己選的路,哭著也要走完。”張嵊

“那江語妍呢,你不是喜歡她嗎?”李煜丞

“我現在哪有心思考慮這些。魚與熊掌不可兼得。我選擇偶像這條路,怎麼還能考慮戀愛呢。所以,儘量不打擾她唄。”張嵊

“不打擾。喜歡一個不喜歡你的人,是一種打擾嗎?”李煜丞

“我不是那個意思,我說我自己呢。你別裝牛角尖。”張嵊

“今天有人勸我去和她表白,說是給自己一個交代。”李煜丞

“其實你早該那麼做的。她高中的時候不喜歡你,怎麼可能到了大學就會喜歡你呢。而且你還什麼也不說,為她做的事,她也不知道,能有什麼用。”張嵊

“是吧。說到底都是我一廂情願而已。怪我自己在她面前太怯懦了。”李煜丞

“要我說吧。你就大大方方的去告訴她你喜歡她。這表個白又不犯法。你別說我打擊你哈,你們之間,現在僅有的同窗情誼和以前高中根本就沒差別,你在她心裡就只是同學而已。”

張嵊的話和徐若涵的話都言之有理。李煜丞想了想,確實是沒有錯,說到底,自己依舊不過是她的同學而已。

李煜丞回到宿舍。拿出了他那本筆記本。上面貼著所有林棲目前發表在a雜誌的文章。一共17篇。

可能林棲都不知道自己有幾篇是成功發表出來的吧。畢竟她寫作熱情高漲之時,一次性就會投稿投個來二、三篇的。自然不是所有稿件都能被選中的。

其實他思考過,在還不懂愛情的十六七歲裡,就喜歡她,到底算不算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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