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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6章(下) 人與妖魔 (1 / 2)

貞玄歷,878年凡間的鎮子,衛鏗一身獵人的裝束,扛著一頭剛剛從山溝拎出來的大角鹿,作為一個話都說的不明白,只能靠比劃的山野愚人,剛好掩蓋了衛鏗現在不知道異大陸語言,以及東張西望的好奇樣子。

走到了人類集市就遇到了麻煩,一群當地僕從模樣的人,走上前,

衛鏗剛點頭,這傢伙一鞭子就抽過來,罵道:“沒規矩的東西,敢動我們曹家山上的東西!”幾分鐘後,在不斷被皮鞭抽打下,衛鏗只能丟下手中鹿,同時手裡的獵刀也被抵押帶走了。

經過了這一頓“打”,衛鏗算是瞭解到了凡人疾苦。——當然凡人只能給衛鏗進行羞辱,鞭打和斧鉞都是破不了防禦的。

衛老爺給臉上幻化了一道道鞭痕,繼續在小鎮中“窘迫”亂逛。麵皮足夠厚的衛鏗在逃竄後,開始找當老伯要一口水和,然就繼續詢問這裡情況。

當然,那位好心老伯給衛鏗一口水,並且指點了衛鏗錯在哪後,給衛鏗準備了些乾糧,等到衛鏗離開時候,他拿過衛鏗喝過碗突然感覺到一沉,仔細擦了擦,發現已經變成金的了。這老人以為自己老眼昏花,但耳邊傳來個告誡:“老人家財不外漏,好好過晚年。”

…一路行來,衛鏗給老人留的是財,給青年留的是洗髓丹和武功功法…

在雷雲大陸上,可供凡人開發的山川是有限的,這些可以打獵,可以挖藥的地方,基本上是隸屬於當地能夠煉器,製藥,修建防護堡壘的勢力。

所以,這些地方家丁看到了衛鏗揹著大角鹿,第一時間以為是衛鏗拿走了他們山巒地盤中財富,這就如同富人丟了一個智慧手機,看到乞丐中有一個一模一樣型號手機,就會潛意識認為是乞丐拿走的。

但實際上衛鏗扛進小鎮的這個神俊的鹿,都二十多年獸齡了,都有一絲精怪的氣息。怎麼可能是人類地盤上圈養的。

衛鏗是從附近妖區山澗中提走這隻大角鹿,那裡是屬於一個蛇怪的。

哦,衛鏗臨走的時候還往蛇怪的地方丟了一發閃光雷,提示這個妖怪是自己拿的!

這個小妖,是看衛鏗面子(暴躁手段),不和衛鏗老人家計較,害怕計較下去自己命沒了。

至於在凡人鎮子中,衛老爺捱了僕從那幾道“侮辱極大,傷害微乎其微”的鞭子。

衛鏗而後自己想了想!自我埋怨:其實也是自己“活該”,為啥不拎著個兔子呢?

因為至今仍然記得自己來自二十一世紀,所以衛鏗能坐在凡人平等角度上反思。

最有大力量的修真者,不曉得一些零零碎碎的利益,對凡人影響有多大,簡言之,不食人間煙火,但是衛鏗清楚一袋鹽都要摳算很久的窘境。

雷雲大陸上不同於地球,地球人類是絕對霸主,在山裡乾死一頭野獸,是動物保護法來追究責任。而在這裡是人類統治區邊緣,人類有時候是不如妖怪的。

弱小的人類如果不加管束深入妖獸管轄區域盜獵,那麼妖獸也不會遵守邊界,進而會進入城鎮內來吃人!所以,一開始看似是,封建地主狗腿子毆打衛鏗這位無產獵人,但其實,衛鏗是違背了規矩。

衛鏗被打之後,卻得不到周圍鎮民們的同情,反而路上來往車輛都避開了。

衛鏗經過讀心術後總結了一下,確定的確是自己錯了。而不是凡人們錯了!

衛鏗嘆息:自己不知曉,凡人和妖獸在這裡已經達成了相應默契,哦,亦或是和山神之間的契約。自己無意中破壞了這種默契,會給這裡凡人帶來風險。

接下來街頭上,衛鏗在小鎮中幾番求露宿,都被拒之門外後,

衛鏗確定自己行為無法在小鎮中立足,於是只能離開鎮外,駕起遁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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