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廂裡眾人聊的熱火朝天,氛圍慢慢變得融洽起來。
雖然絕大多數的內容都圍繞在他們平日的各種裝逼行為上,不過倒也讓劉小明聽到了不少的趣聞。
這些不足以為外人道的隱事還有醜事,若是一個八卦精在此,絕對要燃起來了。
天堂酒肆畢竟是一家頂尖的酒店,能夠來此的客人身份也不會差到哪裡去,所以專門為了滿足某些客人需求而準備的東西酒店內都會備著。
什麼笛子鋼琴,手絹,甚至架子鼓等等的東西,不過這些都是為了頂層的包廂貴客所專門制定的,文房四寶當然少不了。
馬華在吩咐廚房加快速度製作一些酒肆的經典招牌好菜後,就回到了頂層的包廂外候著,這點讓江淮很滿意,懂事!
“文房四寶來了,哈哈!小明兄,請!”
馬華端著取來的文房四寶,跟在江淮身後走進包廂內,並鋪好紙張,研磨等,這些肯定不能讓他們來做,剛獲得晉升的馬華也很慶幸能夠給這些二代們一個好印象。
這鋪好的宣紙表面光潔白勻,無雜質、黑斑和破損,用手摸時感到比較綿柔,對著日光照去,能看到一團團如棉絮般的雲團。
“雲”越多說明檀樹皮越多,紙質愈佳。劉小明看了心中暗暗點頭,。
而這毛筆,材質應當是較為珍貴稀有的狼毫,筆頭是健指筆鋒,這類毛筆在書寫繪畫時有彈性,能顯現筆力。
說起毛筆,還有一個有名的典故,傳說中,毛筆乃是由戰國時期的秦國大將蒙恬發明的。
當時的秦國大將蒙括帶領兵馬在中山地區與楚國交戰,雙方打得非常激烈,戰爭拖了很長時間。
為了讓秦王能及時瞭解戰場上的情況,蒙恬要定期寫戰況報告遞送秦王。
那時,人們通常是用分籤蘸墨,然後再在絲做的絹布上寫字的,書寫速度很慢。
蒙恬雖是個武將,卻有著滿肚子的文采。
用上面說的那種筆寫戰況報告,常使他感到影響思緒,那種筆硬硬的,墨水蘸少了,寫不了幾個字就得停下來再蘸,墨水蘸多了,直往下滴,又會把非常貴重的絹給弄髒了。蒙恬以前就萌生過改造筆的念頭,這次要寫大量的戰況報告,這個願望就越來越強烈了。
戰爭的間隙中,蒙恬喜歡到野外去打獵。有一天,他打了幾隻野兔子回軍營。由於打到的兔子多,拎在手裡沉沉的,一隻兔子尾巴抱在地上,血水在地上拖出了彎彎曲曲的痕跡。
蒙恬見了,心中不由一動:“如果用兔尾代替普通的筆來寫字,不是更好嗎?”
回到營房之後,蒙恬立刻剪下一條兔尾巴,把它插在一根竹管上,試著用它來寫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水,在絹上寫出來的字斷斷續續的,不像樣子。蒙恬又試了幾次,還是不行,好端端的一塊絹也給浪費了。一氣之下,他把那支“兔毛筆”扔進了門前的山石坑裡。
但他並不甘心失敗,仍然抽時間琢磨別的改進方式。
幾天過去了,他還是沒有找到合適的辦法。這一天,他走出營房,想透透新鮮空氣。走過山石坑時,他又看到了坑裡那支被自己扔掉的“兔毛筆”。
蒙恬將它撿了起來,用手指捏了捏兔毛,發現兔毛溼源源的,毛色變得更白更柔軟了。蒙恬大受啟發,馬上跑回營房將它往墨汁裡一蘸,兔尾這時竟變得非常“聽話”,吸足了墨汁,寫起字來非常流暢,字型也顯得圓潤起來,這便是毛筆來源的一個典故之一。
但是神州文明源遠流長,當做趣聞聽聽便好,無需較真。
至於硯臺講究的是,質細地膩、潤澤淨純、晶瑩平滑、紋理色秀、易發墨而不吸水。
有的有乳,有的有眼,有的有帶,有的有星,大約產於有山近水之地為佳。
如端硯之出於斧柯,浴在江渭端溪之渚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