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到了律所,趙主任交給宋欣妤一個簡單的案子讓她接手,代理原告起訴被告,要求被告還款100萬。上午宋欣妤去見了原告趙女士,瞭解案情。
宋欣妤瞭解了案情之後,問道:“趙女士,您的相關證據帶來了嗎?可以給我出示嗎?”
趙女士面有難色,“證據是有,可是不能給別人看。”
宋欣妤覺得怪異,看到趙女士的神情,也不堅持,“證據不能給我看,這很難辦。打官司就是打證據,沒有證據就沒辦法順利的進行訴訟。”頓了下,宋欣妤問道:“證據可以向法官出示嗎?”
趙女士搖搖頭。有些為難的開口:“也不可以。”
這是宋欣妤過了一年實習期後,接的第一個案子,完全沒想到自己會遇到這麼奇怪的委託人。宋欣妤小心的開口問,“趙女士,您是不是不信任我?如果是這樣,您可以換律所其他律師的。”
趙女士趕忙解釋,“不是這樣的,宋律師我現任你,可是有些事情不想被其他人知道。您只管幫我打官司,結果我自己承擔。”
聽到這話,宋欣妤心下有了數。
送走趙女士後,宋欣妤把這些情況告訴了趙主任,並且告訴表示一定會在職責範圍內盡力做好自己的事情,只是不能保證官司一定會贏。趙主任讓她安心做事,其他的不用擔心。
證據交換、舉證質證的時候,出乎意料,趙女士不但沒有給宋欣妤看證據,而且沒有給法官出示證據,僅僅同意給被告看證據。宋欣妤雖然不是一個好奇心重的人,可是面對史無前例的這種情況,心中對證據還是產生了濃厚的興趣。被告看到證據後,只向法官承認借款20萬,而趙女士主張40萬元債務。法官進行了調解,最後雙方達成和解協議,被告向原告還款25萬,並且當場交付。這個結果雖然沒有達到趙女士的預期。但是趙女士很滿意,多次感謝宋欣妤。
宋欣妤回到律所,發現桌上多了一大捧玫瑰花。徐萌興匆匆的走來,告訴宋欣妤有人送花給她。送花的人僅僅說花要送給宋欣妤,卻沒有說誰送的。花的包裝裡也什麼都沒有。見沒有什麼八卦可看,徐萌有些懨懨的回去工作。
宋欣妤想了想覺得花是顧益珩送的,便把花擺到書旁,看著花露出幸福的傻笑,想著下班後去見顧益珩。一個陌生來電打斷了宋欣妤的思緒。宋欣妤接起電話,一個有些熟悉的聲音傳來,“小妤,花喜歡嗎?”
宋欣妤不由皺了皺眉,“顧瑾?你怎麼知道我手機號的?”
耳邊傳來顧瑾嬉皮笑臉的聲音,“小妤只聽一句話便可以猜出我是誰,真是對我念念不忘呀。這麼看來,我不是單戀呢,小妤一定也喜歡我的吧。”
宋欣妤不滿顧瑾對她輕浮的態度,冷冷的說,“花我還你,以後不要再找我,聯絡我。我是你哥哥的女朋友,這樣不好。”
顧瑾語氣不變,依舊笑著說,“既然是我哥哥的女朋友,你今天接的第一個案子順利結案,作為你的朋友,送花祝賀,你不接受才會讓別人多想吧。你如果不喜歡花,我送其他東西給你。”
宋欣妤不想他又找藉口送禮物,“好的,花我收下,多謝,不用送別的了。”
顧瑾笑道,“嗯,你喜歡就好。”
宋欣妤心裡組織下語言,對顧瑾認真的說,“我雖然不清楚你和你哥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但是我要顧及益珩的感受。我們以後不要再聯絡了。”
顧瑾不屑的輕笑一聲,“你們才認識幾天,就處處為他考慮了?他心裡有你嗎?他虛偽自私慣了,找你不過是打發時間……”
宋欣妤不想聽他胡說,掛掉了電話。
下班後,顧益珩到律所接了宋欣妤,然後又去接了王田田,三人一起去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