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秉不願意被人喜歡,更不想被人關注,也厭惡被人討論。
因為,她大概永遠也不會忘記一個id為敢為天下先的少年,在最美好的年紀,用最大的努力,維護她,為她說話,極力和那些集體攻擊她的腦殘黑講道理。
最後卻……
結局慘烈。
她覺得,她可能並非不想要被喜歡。
畢竟,誰不想光彩奪目,星光閃耀,一出場就得到無數人的振臂高呼呢。
她只是忘不掉當年的那件事……
她怕有一天,喜歡她的人,又會因為對她的喜歡而受到傷害,而她卻無法為那些人遮去全部的風雨。
畢竟,這是法治社會,而不是玄幻小說,她決定不了任何人的命運生死。
她能夠決定掌控的,只有小說人物的生死……在現實中,再多兇狠的宣言,看起來也不過,就是一場笑話罷了,特幼稚的那種。
她其實也更怕,因為某一個人對所有人說過愛她,宣告著她如何如何好,如何如何值得……
所以在那個人突然說不愛,說因為失望而脫粉的時候,全世界都認定是她做錯了……
不容辯解,不許辯解,也沒有人相信辯解。
可陰陰,她從來沒有接受過誰的喜歡,也陰陰選擇喜歡併為之做出的一切事情,是個人的行為。
她或許知道過,但制止了,沒有任何效果,到頭來,也還是她的錯。
也可能,她連知道都不曾,卻又成了更是她的錯,畢竟作為被喜歡的那一個,她怎麼能夠不知道粉絲所作所為呢?
可她就一個寫書的,她就是一個三觀不正的人渣,寫書不過是她謀生的手段罷了……為什麼,偏偏成了罪呢?
她寫出一個故事,喜歡的人為這個故事付費買單,或者乾脆白嫖……這場交易就已經到此結束了。
為什麼,還要強求她接受捱罵問候祖宗可安好,親友可健在,有無兄弟姐妹否這種附加業務呢?
又憑什麼要求她把差評,無論惡意善意的,都得供起來不能刪除,必須擱上一塊板,早晚三柱清香,新鮮瓜果點心二十四小時奉上呢?
她怎麼就不能刪除差評了?
又愛什麼呢,連她自己……都不愛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