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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章 傳奇姓中 (2 / 3)

陸道升跟陳天橋接觸下來,也確實感到前世的傳言可能並非空穴來風。

其實也是一體兩面,如果陳天橋不是這種強勢自信的性格,也不可能在前世在所有人都不看好的情況下豪賭傳奇。

所以,陸道升堅決維護陳天橋對盛大的絕對控股權,這樣才能長期保持大家都好。

甚至都開始提前考慮今後隨著盛大估值不斷提升,有融資發生時,主動出售一些股份給陳天橋好繼續保持他的絕對控股權。

遊戲點卡銷售的分成比例依然是35%,但是不再侷限於《傳奇2》,而是所有傳奇系列作品都會選擇和嘉盛進行合作,由嘉盛承擔點卡銷售,並且延續這一分配比例。

並且如果有相關的IP授權,則簽約費用的25%將歸屬於嘉盛。

以上約定有效期為30年。

對此陸道升就笑納了,35%已經是一個很高的比例,IP授權費用的25%也算得上是厚道了。

在陸道升費了老鼻子勁兒籌措資金,陳天橋也出讓了大把權益換取支援後,經過漫長的交鋒,終於和亞拓士、娛美德兩家公司達成協議,協議重點包括:

第一,盛大以550萬美金的總價,完成對傳奇系列遊戲(包括在研續作《傳奇3》)的完整收購,包括遊戲的所有版權及相關技術。

自此,盛大對傳奇擁有完全的自主智慧財產權。

第二,對於之前簽署的海外代理合同,將和海外代理商進行溝通,由盛大和代理商重新簽訂合同。

重新簽訂的合同除變更責任主體為盛大公司外,原有條件不變。

並且和亞拓士娛美德約定,合同執行期間產生的收益,由由亞拓士和娛美德分得其中80%,盛大僅保留20%。

韓國本土業務轉換為海外業務模式,委託亞拓士代理3年,由盛大取代娛美德提供技術支援。

《傳奇2》的海外代理數量少影響力差(當時只在韓國本土和歐洲由義大利遊戲公司Game Network進行歐洲版本的代理),陳天橋和陸道升都不在乎那麼點收益。

為了讓韓國人痛快點頭,拿出了只收30%當人力成本,白送70%給韓國人的大方方案。

韓國人發現,他們親自下場辛辛苦苦執行老合同賺得居然不如躺著等盛大送錢來賺得多,誘惑根本無法抵擋。

第三,在《傳奇2》運營的頭3年內(從2002年1月算起),每年向娛美德支付每年10萬美金加10%的分紅收益,以換取為盛大派遣專門的工作組及其他相關人員以提供技術輔導、遊戲策劃輔導等一系列支援。

至於亞拓士在其中能分得多少,則是讓兩家自行商議。

對此,陸道升也只能佩服陳天橋看得清大目標不被眼前得失左右的大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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