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景仲現在是走一步看一步,生怕突然又踩到什麼奇怪的玩意兒,但相對的,本來就非常緩慢的推進速度現在幾乎放慢到了龜速。
“長官小心,我偵測到地面有不明震動。”沃爾夫機械的聲音傳入耳中。
“收到,大家分散!”
三個人迅速躲到拐角處,楊景仲在身上摸了摸,沒找到什麼有用的,他又看看身旁計程車兵:“兄弟,身上有什麼類似鏡子的東西嗎?”
“有的。”士兵在腰間掏了掏,拿出一塊粉紅色的鏡子遞給他。
“這……咳咳”楊景仲有點尷尬地接過鏡子,作為一個男人,這顏色……有點一言難盡吶。
“額,這鏡子是我女朋友的,不是我自己的,請你別誤會。”看到楊景仲的古怪臉色,士兵連忙解釋道。
“好了好了,別說了。”楊景仲簡直欲哭無淚,這個解釋還不如說自己有少女心呢,說這玩意兒是他女朋友的那不是把狗騙過去殺嗎,而且既然話都說到這個份上了,要是楊景仲把鏡子弄壞了,那可不得被他噴死。
楊景仲從衣服上撕開一點布料,把鏡子綁在槍頭上,慢慢地伸出拐角察看外面的情形。
只見一排身披黑色重型裝甲,頂著銅綠色方形盾牌計程車兵像一堵“鐵牆”一樣緩步向前推進。整個陣型把過道阻擋得嚴嚴實實,密不透風,恐怕連一隻老鼠都鑽不過去。
楊景仲試著扔了個空彈匣出去,結果彈匣剛出會搜就被一陣狂風般的子彈打得飛出好一段距離。
“孃的,這回可有點麻煩了。”楊景仲把槍縮回掩體,鏡子還給身旁計程車兵,“你們倆,額,好吧,沒事了。”
楊景仲本來是想讓兩個人把手雷扔出去試試的,可轉念一想,不行,對方的這個盾牆很明顯是用手雷炸不開的,而大部分手雷都留給康拉德他們了,現在他手上只有十顆手雷,根本無法對對方構成足夠的威脅。現在只有使用一點極端的方式才能破開對方的盾牆了。
“你們兩個,誰會使用這玩意兒?”楊景仲指了指背上扛著的火箭筒。
“那個,我以前在遊戲裡玩過一點,不知道算不算會使用。”個子稍微矮一點計程車兵舉手說道。
楊景仲二話不說,把火箭筒和彈藥一同交付給他:“一會兒我說‘打’的時候,你立刻攻擊他們的盾牆。”
說完,楊景仲伸出一抹白旗,在兩人一臉懵逼的目光中雙手抱頭走出掩體。
盾牆停了下來,叛軍士兵們整齊劃一地讓開一條通道,一名指揮官模樣的人走到隊伍外面,一隻手抓著把手槍對著楊景仲,一邊示意他把所有武器全部放下。
楊景仲熟練地把身上所有武器,什麼步槍啊,手槍啊,小刀啊,一股腦全扔在地上本人還舉著雙手向前走了幾步,這是為了儘可能獲得對方的信任,表示自己的無害,同時,向前走幾步也能擋住他身後那兩名士兵的影子,讓士兵有足夠的時間和空間施展火箭彈攻擊。
叛軍指揮官看到楊景仲身上幾乎只剩下了一件防護服後,警惕心確實略微下降了一些,加上上面下令說能生擒的話有重重的賞賜,既然現在有著天大的升官發財機會擺在面前,那他不要豈不是太可惜了。
不過,他也算是一名經歷過戰鬥的戰士,即便楊景仲已經儘可能表現出完完全全的服從,這名指揮官依舊沒有放下完全的警惕心,他右手的槍始終指著楊景仲,走到他面前後伸手檢查他身上是否還有其他藏起來的武器。
“打!”楊景仲瞅準叛軍指揮官專心致志地搜查身體的時機,大吼一聲猛然向後直挺挺地倒下去。
“咻!”
一發火箭彈出膛,狠狠地撞在盾牆上,巨大的衝擊讓叛軍的隊伍產生了一陣混亂,高溫金屬射流從彈頭噴出,擊打在叛軍的身上。
然而,當叛軍的隊伍混亂時,楊景仲才發現,對方穿著的重型防護裝甲根本不是粗製濫造的,而是聯邦的精英重灌部隊才能擁有的精英裝甲,金屬射流打在這裝甲上簡直就跟撓癢癢似的,只能灼燒掉裝甲表面的一層噴漆罷了。
楊景仲在心裡暗自懊惱了一聲,但他迅速回過神來,這好不容易製造出的混亂,可不能就這麼白白浪費了,再說了,他們可還沒完全輸掉呢。
楊景仲趁叛軍指揮官目瞪口呆的時候,抓起手槍指在叛軍指揮官的腦袋上:“退後!讓你的人都給我退後!我這手槍可是聯邦最新研製的成果,別看你們穿的是最厚重的裝甲,只要距離夠近 我也能一槍打爆你的腦袋!我告訴你們,趁早給我舉手投降,否則的話,等我後面大軍一至,你們這些人都將死無葬身之地!”楊景仲心說什麼最新研製成果,什麼大軍,全他媽扯淡的,但現在管不了那麼多了,有啥說啥全給他兜出去,能嚇到幾個是幾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