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您也沒辦法……侄兒我癌症晚期了都,您就想想辦法吧……”
“實在不行,我的中國護照還在呢。而且,雖然我入籍了米國,但從來沒回國登出國籍……是,我知道,法理上來講,中國不承認雙國籍。”
“我宣誓入籍米國之後,我的中國國籍就自動被取消了。”
“可誰也不知道這事啊……米國又不會通知中國zf,說某某入籍了,然後要求中國登出其國籍……”
“對,這是灰色地帶……但很多人都是這麼做的呀,法律漏洞嘛……這不也方便了我這種身在米國的愛國人士嘛,二姨,您說對嗎?”
“您先彆著急罵,反正不管怎麼著,侄兒我求個活路。我這就收拾收拾回國,到時候辛苦您接待下我吧……這麼多年沒回國了,不熟悉國情,很多事情都不知道該怎麼處理了……”
嘟嘟嘟。
電話結束通話了。
……
《國籍法》
第九條
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第十條
中國公民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經申請批准退出中國國籍:
一、外國人的近親屬;
二、定居在外國的;
三、有其它正當理由。
第十一條
申請退出中國國籍獲得批准的,即喪失中國國籍。
第十四條
中國國籍的取得、喪失和恢復,除第九條規定的以外,必須辦理申請手續。未滿十八週歲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申請。
按規定,是需要走申請登出的程式的。但其實很多人在取得外國國籍後,都不會申請登出中國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