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健跟陳風等人,也清楚紅旗集團提出的要求不過份,江北紡織廠欠銀行貸款三千多萬,雖說現在只要三四百萬美元,就能解決廠裡技術升級問題。可生產原材料如果無法解決之前的欠款,也是得不到。
江北廠原材料跟其他成本費用,欠了上千萬。
整個債務超過五千萬。
加上離退休幹部職工四千多人的退休工資,每年下來得數百萬。
這樣的累贅,任何單位都不願意接手。
何況一百二十三家企業,大多數都是這種狀況
“紅旗集團沒有義務來負擔這些,你們廠歷史拖欠的債務沒清算完前,應該很難達成合作。沒有單位會花數千萬來解決這些問題,重新投資建設一座新廠,也要不了這麼多資金”
陳風明確告訴江同等人,讓他們別報太大希望。
八八年,國家根據很多企業生存困難的情況,出臺了破產法。
雖然只是試行,也能解決一些無法適應市場的企業面臨的問題。
可在操作過程中,遇到了很多難以解決的問題。
國有企業要想破產,不是容易的事。
要破產,所需要資金非常龐大,畢竟要對企業進行破產清算。
歷史所欠的賬都得清算完成,那些債務也需要解決。
面臨破產的企業,大多都拖欠著大量債務。無論銀行,還是廠幹部職工的工資,甚至原材料供應、能源、裝置供應單位等。
對這些問題,國資管理局也沒法解決。
而在破產後企業職工的安置,同樣也是非常困難的。
廠裡的人不會同意破產,有著債務的單位為了債務不就這樣徹底收不回來,同樣不會允許破產
紅旗集團提出的條件,都是為了甩開包袱。
不然這就是個無底洞,投資多少都不容易解決問題。
123家企業啊
“江廠長,我們也沒辦法。你們廠什麼情況,也沒有必要隱瞞,欠幾千萬的賬,即使我們投資幾千萬,你覺得就能解決江北廠現在的窘境嗎”
鄭宇成有些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