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我再三打探,終是無功。
自此香蹤渺渺、再見無緣!
後來我收到了維也那樂團的聘書,履行了兩年首席合約。合同一到期就在經理人的安排下於香港舉辦獨奏演出。
雖然行程緊湊,但我仍存一絲希冀,渴望能再次見到那位特立獨行的安娜。
演奏會的最後一場。我同隨行人員下到酒店大堂,忽然聽到咖啡座傳來鋼琴聲,那曲目正是「安娜.弗倫斯基」。
難道是她?我不敢相信!因為我曾出過CD專輯,別的人彈它也未可知。
我幾個快步走近那三角鋼琴,是她!我再仔細的看,沒錯,正是安娜!還是素顏、還是裇衫牛仔褲。
她可能並不知道我出了唱片。那唱片裡我已將鋼琴獨奏改為鋼琴與小提琴的協奏,她現在所彈的是我塞入門縫的版本。
曲終,我走上前,她先是愣了愣,很快就認出了我:“你是...弗倫斯基?”
我沒顧得回答只是用雙手抓住她的雙手!“對不起!我因找不到你,沒經過你認可,就把你的創作加工出版了!”
我示意工作人員拿來一隻CD,“那,這封套上我已作了申明,寫明瞭這是與你合作的!”
她似乎沒有聽到我說了什麼,那雙含淚的眼一眨不眨的看著我說:“知道嗎?你幫我贏得了一場睹搏!幫我改變了我的命運!”
原來那一天我望著跑車絕塵而去,可事情並未就此劃上休止符。
那車上的兩個人因我而發生了一場辯論:
追求者是富家公子,他對安哪的做法頗不以為然。
100萬對他雖非大數目,但畢竟是筆鉅款。安娜不應該未經他同意就任性的打賞了街頭藝人。
他甚至心生妒意,而令他嫉妒的對像竟然是半個乞兒!
而安娜卻指責他野蠻的用汽車喇叭打斷了人家的演奏,那張支票是為此作出的賠償。
再說那錢既然給了她,她就有處置權,何況人家也未必就會兌換那支票!
“什麼?你竟天真的以為那個靠幾條琴絃餬口的人不去銀行提款?”
“不是每個人都像你那樣。在藝術家看來,沒有任何物質比藝術更高尚!”她倖倖的說:“你就是個連小提琴有幾條弦都不知道的俗人!”
他動氣了。“好啊!你的那個所謂的藝術家此時正一邊暗笑一邊數錢,而你還認為他比我清高!”
“你不懂音樂,根本就不明白音樂的表達力。剛才他演奏的曲子是他的即興之作,是發自他心底的自白。
我從中感受了他的胸懷,他的好惡,他的人生。你知道藝朮道路有多艱苦、多難行?一個急功近利的人絕對不會選擇這條路!”
“那依你之見,這個人不會去提走那筆款子?”
“不會!我還有些對我剛才的不敬和浮淺舉止心生歉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