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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要不要放人? (2 / 3)

對一個小博主來說,這個價格相當不錯了。

但是沈銘還價每個月五萬,一年六十萬。

餘小溪充分發揮了自己的魅力,在很短的時間累就賺了幾十萬,這些錢是她畢業後幾年都沒有賺到的

“我相信姚主任看中的還是我們主播的未來和潛力,一年的時間,我們的賬號粉絲數量會有多少,有多少粉絲會轉化為貴公司產品的使用者,這一點我相信貴公司心中還是有數的。”

姚主任也很爽快,當即就和綠洲公司簽訂了合同,並且支付了一年的廣告費用。

雙方合作愉快。

關於廣告分成,沈銘和餘小溪有相應的規定,雙方是四六分成。

餘小溪作為賬號的顏值擔當,會拿到廣告費用的六成。

至於韓雯則是公司聘請的員工,只拿工資沒有其他的收益。

【提示:交易倉有資金增長。】

【願望交易系統LV2,升級進度:20%】

【交易倉:1、280萬元(短影片收益及廣告分成,含餘小溪收益的一半);2、兩年壽命;3、四年18歲的青春狀態。】

【獎勵率:1%。】

【獎勵倉:7天壽命,18歲青春狀態18天,0.85分音樂天賦。】

【交易範圍:江城市、滬市。】

【交易市場列表:空。】

但是餘小溪這個傻姑娘心中卻很糾結,問出來一個沈銘看著很傻的問題。

“銘哥,白芨草的產品我根本就沒有用過,萬一不好怎麼辦?會不會坑了使用者啊。”

沈銘啞然失笑:“要是一般的明星有你這樣的想法,大部分都產品都無法打廣告了。C羅也沒有開長城汽車用清揚洗髮水吧?那個孫什麼的,她家孩子也沒有真吃國產奶粉吧。”

沈銘給餘小溪講了道理,如果對方的產品符合國家標準,並且原本市場的反饋本來就不錯,公司就可以接廣告,接廣告並不意味著自己一定要使用。

“但是如果你要帶貨那就要慎重了。”

接廣告表示自媒體賬號和產品方有合作關係,但是餘小溪如果要直播帶貨就必須把產品的效能說個一二三,自己要是沒有用過,這就說不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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