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白爸白媽的想法都很實在。
他們這把年紀了,還能找什麼工作呢?不如回家種田。之前賣的糧食已經夠他們在縣城買兩套房子,末世折騰一場,也算是沒白折騰吧。
白媽說:“咱們天生體貼啊,他說不住京城也無所謂,他有異能去哪都能活得很好。”
相比起總是不體諒他們的女兒,兒子確實比較懂事。
白媽對女兒既恨且愛,都不知道要拿她如何是好。她確實重男輕女,但女兒也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她也希望女兒好的。
白奶奶聞言頓時一喜,聲音都變得洪亮起來,“對對對!咱們回老家養雞養鴨。不是我說啊,這京城人吃得還沒咱們好呢,這雞蛋都沒香味,雞肉也軟趴趴的不經嚼。”
她興奮地在房間轉著圈,自言自語,“咱們再養頭豬……哎喲,說起豬,之前的臘豬肉還沒吃完呢,今晚咱們吃臘肉飯?米還得要咱們自己種的米,這京城的米啊,是比咱們種的白,還發光,可真沒咱們家的香……”
白爸看自己親媽高興的模樣,暗暗反思起來。
他媽是個話嘮,去哪都能和人嘮嗑,可到了京城後,就像個鋸嘴的葫蘆,沒人和她說話,整個人都變得沉悶起來。
還是回老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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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門的時候,穿上自己最好衣服的白雪菲還自信滿滿。
直到她看到那些出席宴會的千金小姐們,她們頭髮上裝飾的水鑽,耳朵戴著的珍珠耳環,脖子上的粉鑽項鍊……
白雪菲暗暗咬唇。
她突然理解,為什麼莫泊桑筆下那個女人要去借項鍊了。在這種場合,脖子上掛鮮花和閃耀的鑽石完全不一樣,那是村姑與千金小姐之間的區別。
白雪菲猶豫許久,還是沒膽子將衣服下的空間鐲子拿出來、除去裹在上面的絲帶戴在手上。
那是她的王牌!
而且,她也擔心這些千金小姐看出來,訊息傳到江敏若耳中。畢竟是江敏若的傳家寶,說不定她戴出來給這些千金小姐看過呢,要是被認出怎麼辦?
白雪菲越看這些穿著昂貴禮服、戴著貴重首飾的女孩們,就越恨兩輩子之間的差別。
如果是像上輩子的末世那樣,兵荒馬亂該多好,她即使打劫了珠寶店也沒人知道。上輩子,一包珠寶的價錢也就值一袋米,經過基地地攤的女孩都不屑一顧……
她本以為,經歷過上輩子,她對珠寶首飾已經不看眼裡,可眼前的觥籌交錯、酒醉燈迷的名利場,又勾起她對奢侈品的慾望。
“白小姐,這邊。”
一個穿著手工西服、被很多富二代包圍的男人朝白雪菲招手。
迎向眾多女性羨慕嫉妒的眼神,白雪菲昂首挺胸,終於自信起來。
她有異能,她的異能比最貴的鑽石還要珍貴,比最美的禮服還耀眼。
“哎呀,一個鄉巴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