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女人,便李初九見過的職場女強人林玲。
她穿著一身低胸的黑色晚禮服,原本披肩的棕色長髮綁了個乾淨利落的馬尾,在輝煌的燈光下,胸前的那片雪白白得晃人眼睛,這片地方高高隆起。
乾淨利落,卻又充滿了性感的誘惑!
“媽媽,我好像聽到初九哥哥的名字啊,人太多了我看不到。我想他了,我想看看他!把我抱起來,我要看看初九哥哥!”
這個被李初九從惡狗口中救下來的小女孩思思,奶聲奶氣地說道。
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看著她的媽媽。
“你啊,就是忘不了你的初九哥哥!”林玲用手指颳了一下思思的小巧鼻子道。
然後把她抱了起來。
思思的身體在她的懷中,將她胸前的隆起擠壓變形,誘人無比。
周圍很多的男士,都忍不住多看了幾眼,一個個心裡大讚極品啊!
甚至還有一個,竟然留下了兩道鼻血!
林玲的眼角餘光,掃到這些男士,一臉厭惡,不過這種情況,她早就遇見了無數次了,已經習以為常。
跟著自己的女兒,視線一直停留在李初九的身上。
她是一個五十億規模集團的創始人,每天的工作都特別忙,如果不是因為思思老是在家裡念著想著李初九,這個救過她性命的小哥哥,她早就忘了這個男孩了。
“初九哥哥好帥啊媽媽,你說是不是啊?”思思問林玲,水汪汪的大眼睛裡,盡是喜歡。
聽到這話,終於放下了繁忙工作來參加慈善晚會的林玲,第一次認認真真地打量起李初九來。
一米八幾的個頭,乾淨利落的短劉海,雙眼漆黑明亮,鼻子又高又挺,面部線條如刀削斧鑿,擁有力壓娛樂圈那些小鮮肉的顏值,卻比他們還多了極為強烈的陽剛氣質。
無論放在什麼地方,放在哪朝哪代,都是絕美俊男。
穿著紫色休閒西裝西褲,腳上是一雙拼接的運動鞋,半休閒半正式,顯得陽光又有一絲絲穩重,甚至趕上一點點小潮流。
是很多的都市小女生,喜歡的穿衣風格。
“思思說他帥,他就帥。”林玲其實也覺得李初九帥,但是出口就是這麼兩句話。
“嗯,我想他了,媽媽!”思思自從被李初九救下了以後,腦子裡經常出現他的臉,他的白襯衫,他的一切。
每一天,她都想見到李初九。
可是林玲最近太忙了,所以沒有帶她去見李初九。
本打算過幾天就帶著她找李初九的,沒想到今晚在這裡遇見了。
“初九哥哥!初九哥哥……”思思朝著李初九那邊大喊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