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方母放出這話,只是隨便說說。
縣試之後,方子薦在崇城縣就不招人待見了,他自然受不了這情況,就一直在找出路。
方繡娘前幾天無意中聽到方子薦和方母說話,他們兩個打算用給她找了一戶好人家為理由騙她跟著他們離開崇城縣,然後將她送人,給方子薦謀個出路。
方秀娘一直在琢磨應對方法,打算等離開崇城縣之後想辦法逃跑,或者乾脆自我了斷。
結果這時候,她姐找到她,說是想拿一百兩銀子換她……
方繡娘立刻阻止,然後就被方錦娘看出了不對勁,方錦娘顧不得別的,強硬地將她帶回金葉繡坊。
然後就是黎青執看到的情況了。
黎青執還真不知道,方母又有了賣女兒的打算!
他這段時間一心撲在寫書印書上,雖然聽說了方繡孃的事情,但覺得金小葉應該能解決,就沒有管。
黎青執看向方繡娘:“你連死都不怕?”
“沒什麼好怕的。”方繡娘道。而她這話剛出口,就被方錦娘掐了一下手背:“你胡說什麼呢!”
方錦娘還對黎青執道:“繡娘她是瞎說的。”
雖然方錦娘這麼說,但黎青執可以感覺到,方繡娘是真的不怕死。
黎青執道:“小姑娘膽子這麼大,敢不敢去府城幫我開個店?”
方繡娘愣住。
黎青執道:“你這是小事兒,我讓朱老爺送你去府城,你娘就找不到你了。以後你就住在那裡,將來我們去府城開鋪子,你還可以幫我們。”
方繡娘這個事情,放去年朱前不一定願意幫忙,但放現在,他肯定是願意幫忙的。
這個時代,當父母的確實可以處置兒女,但兒女要是逃了,去了外地,當爹孃的根本找不到人。
在現代,會有警察幫忙找人,離家出走的人用了身份證還會暴露行蹤,但這個時代的衙役可不會幫忙找人!
這時候也沒有身份證。
至於方繡娘去了府城會不會被人盤查……給她租好房子,她說話又是本地口音……沒人會懷疑她。
“小姑娘你要是想跟你娘徹底斷了關係,還可以寫張遺書,跟鞋子一起放河邊,讓別人以為你出了意外……甚至可以讓小樹穿著你的衣服,當著別人面假裝投河。”黎青執出主意。
他剛辦完一件大事,現在心情挺好的。
還有就是……寫悲劇寫多了之後,他開始琢磨一些狗血的事情了。
眾人:“!!!”還能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