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此刻,朱家的管事少不得懷疑,這個來朱家抄書的書生,是不是已經餓了好幾天了。
瞧著怪可憐的。
黎青執並不管他們的想法,他吃過飯去跟管家要了一床草蓆,鋪在書房地上讓黎大毛黎二毛午睡,然後就又寫了起來。
高中時,黎青執手寫八百字作文,用時在四十分鐘到一小時之間。
但毛筆沒有硬筆好用,這個時代的字還是繁體的……他現在哪怕不管字跡,一小時也最多寫四百字。
更不用說寫完之後,還要修改謄抄。
黎青執一天下來,寫了大概一千兩百字。
朱前來的時候,黎青執就把這一千兩百字拿給他:“朱老爺,我身體尚未恢復,右手無力,這字也就寫得並不順暢,還請見諒。”
朱前年少時沒能讀書,但後來卻是認了字的。
那些之乎者也的典籍他一直看不太懂,卻也能看個話本。
此時拿過黎青執寫的東西……
這字……確實在他看來都是不好的,但比他的字要好一些,寫得還非常清楚。
朱前認真地看起來,越看越激動。
黎青執把他少時的生活,寫得清楚明白,他看這書的時候,只覺得寫得比自己說的還好。
只是……怎麼就這麼點?“朱老爺,今日是頭一天,我寫得有些慢,明日應當會快一些。”黎青執道。
他今天其實也是在適應用毛筆寫字,就寫得比較慢,寫完之後,因為字太醜還不得不謄抄一遍。
明日他不打算謄抄,打算直接寫,一天堅持寫上四個時辰,應該能寫出三千字。
要是這時候的人用鋼筆就好了,用鋼筆的話,他一天應該能寫七八千字。
但現在只有毛筆,他只能慢慢寫。
當然寫多了,他寫字的速度應當也能快起來,在原主的記憶裡,這是那些讀書人用毛筆寫字的速度,並不比現代人用鋼筆水筆寫字的速度慢多少。
“好!那我就等著了!”朱前道。
黎青執又問:“朱老爺,我寫的這些可有要改動的地方?”
“不需要改,你寫得非常好。”朱前覺得這書寫得他一眼能看懂,還把他年幼時的事情寫得真情實感,一點問題都沒有。
黎青執笑起來:“那明日,我便繼續這般寫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