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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人比人,氣死人 (1 / 4)

《尋槍》的故事很簡單,警察馬山在妹妹的婚禮上喝多了,把自己的槍丟了,最終為了尋找到這把槍,而丟了姓名。

唐言昨天一天把陸釧的前九稿劇本都看了一遍,其實前面都沒有多少意義,典型的好萊塢模式的懸疑片。

從第五稿開始,才有了成片的意思。

一直到現在的第九稿,其實準備地來說,只能是半部懸疑片。

重點不再是懸疑片普遍的模式,雖然還是馬山尋槍的過程,不過那把槍壓根不重要了,誰偷了、怎麼偷的,也都不重要了。

劇本變成了信念崩潰和重新建立的過程,著重馬山這個人,而不是那把槍,不是怎麼找槍、破案。

跟原片已經很接近了,不過陸釧和江文還在為電影的風格是現實主義,還是超現實主義。

現實、超現實,區別就是字面意思。

新的一天爭論開始了,唐言也就安靜地聽著,得先知道他們到底在為什麼。

“主觀意識的鏡頭還是太頻繁了,不是件好事。”

江文別看是個大老粗,不過還挺白淨,穿著休閒裝,戴著個金絲眼鏡。

一手捧著劇本,一手那筆,不像是在和陸釧爭什麼,反而看起來像是在講道理。

只是,不是很強硬的語氣,透露著不可置疑,有點黑幫老大的感覺

不過,相比江文的斯文,陸釧就不一樣了,他梗著脖子反駁:

“這本身就是一個主觀、意識流的故事,我要表現馬山的主觀視角和感受,聲話結合展現馬山心裡的懷疑!”

即便陸釧已經有了點面紅耳赤的意思,江文還是一臉淡然,又重複了一遍自己的意思:“我不是說主觀鏡頭不好,是太多了,過猶不及,太刻意了。”

唐言手上記下第一個雙方矛盾的地方,其實通俗來講,打個比方。

一個人中午沒吃飯,走在路上,身體突然定住看向一個地方,然後鏡頭順著他的目光,給了路邊上賣烤串的攤子一個特寫。

這不用說,就算沒有演出飢餓,大概能看出來他很餓。

把烤串攤子換成穿著超短裙的女孩子,也能猜出這個人好色。

你走著走著,突然直愣愣地盯著人家大腿看,不是好色是什麼。

這也是電影很常見的手法,陸釧這第九稿劇本大量用了類似的鏡頭。

當然,相比舉例子的那種簡單粗暴的方法,陸釧的方式還是要高階一點。

但是,不管你再怎麼高階的表達,都是引導觀眾的,用多了肯定不好。

除非你表達的讓觀眾看不懂,我走在路上不看女人了,看一老大爺,總看不出這個人好不好色吧。

可是,這樣又沒有了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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