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電的是公司法務部的人,在聽說虞熠之的事情後,詢問需不需要自己趕過去。
虞諱走到一邊,“不用管,打架鬥毆有什麼好辯護的。”
虞熠之近期沒少幹糊塗事,吃點苦頭也好。
接完電話,一回過頭,林津渡竟然靠在座位上睡著了。
對他而言,這一天確實很累。
虞諱收起手機,安靜地坐在另一邊,沒有叫醒他。
·
太困了。
不知過去多久,林津渡半夢半醒間看了下表。
下一秒瞬間清醒!
發現虞諱還在旁邊時,他愣愣問:“怎麼不叫醒我?都過了雞打鳴的時間。”
天亮了啊!
“……”
第一次見人這麼劃分時間段,虞諱把話題轉移到助理身上,提到對方已經回來了,正出去買早餐。
“你做的很好。”虞諱忽然說。
林津渡不解。
他忘了自己有說夢話的習慣,先前在夢裡還咕噥著任務完成度不夠,沒有找到西山別墅存放貨源的地方。
“如果不是你,中間還要再多兜一個圈子。”
剛買完早餐回來的助理:“……”
不如直接點我名字算了。
團建是不如直接拔毛來得痛快。
警員走之前交代過,林津渡今天還要再去局裡辦個手續。
助理把早餐遞過去,開車送他們到警察局。
所謂的手續很簡單,只需要林津渡在單子上籤個名就行。之後本著人道主義(吃瓜)精神,他去看了一眼被關在另外一處的男一男二。
照理這兩人只要願意私下商量道歉賠償,也可以被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