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曾毅不知道的是,這把吉他其實是公司最昂貴的一把,十幾萬的造價,聽說曾經是某個歌壇民宿的心愛之物,後來拿出來拍賣,幾經輾轉之後,最終落到了富真傳媒的手裡,吉他的背面還刻有那個大佬的名字呢。
因為這把全單結構的吉他,不管是做工還是共鳴,都是樂器室裡最好的,彈起來的感覺完全是其他吉他不能比的,曾毅不太懂吉他的結構,覺得用得順手了,當然就是最合適自己的。
昂貴自然有他昂貴的道理,一分錢一分貨,共鳴效果越好,說明吉他的做工就越不簡單,工藝越好,吉他自然就越貴。
可能是因為太過寵愛曾毅和玲花了,不管多貴重的樂器,只要他們要用,劉鳳蘭都會無條件給他們,樂器室裡的樂器他們就損壞了,劉鳳蘭都不會心疼。
“態度放端正一點!”
班主任一臉嚴肅的看著曾毅,質問道:“我們又不是音樂系的學生,你帶把吉他來教室幹什麼?”
曾毅雙手一攤,一臉無辜的說道:“學校好像也沒規定我不能帶吉他吧,平時沒事的時候,跑樓頂彈一曲兒,在不影響別人的前提下,也可以放鬆一下自己的身心,這對我調節自己的學習狀態,也是有好處的不是嗎?”
“歪理一大堆!”
班主任臉色很是難看,警告道:“今天就算了,下不為例,以後再讓我看到你帶吉他進教室,我就沒收了你的!聽到沒有?”
“別呀,我這又沒有妨礙到別人,為什麼不讓我帶?”
曾毅一臉的不服氣,辯解道:“我是學音樂的,沒有吉他你讓我怎麼活?”
“那就別活了唄,還學音樂呢,平時怎麼沒聽你說過?”
“就是說啊,亂彈亂唱的,怎麼可能不吵到別人?”
“我看你曾毅就是因為表白黃鳳被當面拒絕,自尊心受到了打擊,才想出這個法子來吸引別人注意的吧?”
根本不等班主任說話,那幾個看曾毅不順眼的體育生就開始陰陽怪氣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