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陸璘在那屋前駐足良久,到胡進寶都有些疑惑,才動步繼續往前走。
走到最後面的一片山坡,胡進寶指道:“就是這兒了,這片山地原來是村裡的,竹子是最開始自己長的,沒幾年就連成一片,結果前幾年,張萬在這兒蓋了個院子,然後就說後面這山坡是他家的,別人家裡要根晾衣篙都不許人去砍。”
這件事倒是村裡人都踴躍開口,七嘴八舌說起來,總結起來就一條:這山坡和竹林確實是村裡的,大家一起的,張家卻自個兒佔了。
陸璘問:“此事胡進寶將張萬告上了縣衙,有人能上公堂作證麼?或者要一同狀告的?”
村民們互相看看,其中一人上前道:“我,我作證,告狀,都行。”
“我也作證。”
“我作證。”
……
因為關切到自身利益,又好像是穩贏不敗,村民紛紛站出來表示願意作證。
在這聲音裡,另有人說道:“我還作證張家確實佔了胡進寶家五丈地,以前張家祖宅比現在大。”
“我要告狀張萬兒子砸了我家抽水的水車!”一人說。
陸璘看向他:“你去縣城找會寫狀紙的,替你寫好狀紙上交到縣衙去,縣衙自會處理。”
這時張萬從田間回來,跑步衝道陸璘面前道:“你都已經把我們打了板子,下了大獄,還要怎麼樣?這分明就是公報私仇!我都知道了,你是那施菀的男人,你就是因為以前的事故意找我們家的茬!”
此話一出,所有人都安靜下來,看向陸璘。
陸璘看著張萬,冷聲一笑,隨後緩緩道:“不錯,她是我妻子,我就是要為她出氣、為她報仇怎麼樣?只要你有事,我就要查,查到能將你關個十年八年,能將你流放,有本事,你便行得端坐得正,別讓我找到把柄。”
“你……”張萬臉色又是鐵青,又是慘白,半天說不出話來。
陸璘則看向周圍村民道:“你們有其他受過張家欺負的,儘管到縣衙來告,只要證據確鑿,本府自然還你們公道,賠錢的賠錢,物歸原主的物歸原主。”
村民議論紛紛,有人問:“你不是官差,你是知縣?”
陸璘正色回道:“是,我自京城而來,姓陸,是安陸縣新任知縣,你們若有冤屈,無論是不是和張家有關,都可以到縣衙告狀。”
“我就說,那天我見過他,在施重貴家墳地上。”其中一人道。
“真是他啊,施家不是說和他和離了嗎?”
“那我也要告狀,就告張萬,他打傷我家耕牛!”
陸璘假裝沒聽見其他那些聲音,看向聲稱要告狀的人溫聲回答:“好,耕牛於農家是貴重財物,若你能提供人證物證證明確有此事,張萬有責任賠償你。”
那人高興起來,連忙說著有人證,一旁張萬氣極敗壞看著陸璘,卻不敢動彈分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