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陰間回來之後,項南繼續操持國政。
他開始逐步收緊各方諸侯的權力。
古埃及是分封制的國家,法老憑藉血統、戰功等,將地盤分給其他貴族、將領或祭司,讓他們鎮守一方。
比如鎮守南方的莫爾納、鎮守北方的阿巴斯,都是因此成為一方諸侯。
分封制有一定的好處。一來諸侯擁有較大的自主權,更有動力發展當地經濟民生;二來各地方自主發展,經濟、文化各有側重,這些不同也造就了百家爭鳴的景象。
像中土春秋戰國時期就有“百家爭鳴”。而齊、楚、燕、韓、趙、魏、秦等諸侯國,為了謀求各自的發展,變法的變法,革新的革新,也確實推動了社會的發展。
但分封制也有一定壞處,就是一旦地方勢力過強,就會威脅國家的統治,導致戰爭和災難。
比如春秋戰國時期,周王室闇弱。諸侯之間為了爭霸,合縱連橫,征伐不休,也導致了社會的動盪和不安。
因此自秦朝開始,中土歷代朝廷都沿用了中央集權制。
集權制有助於維繫統一,可以集中資源辦大事,而且統籌兼顧,全盤佈局,這也有助於提高效率。
不過集權制也有弊端,那就是靈活性較差,無法因地制宜。而且容易滋生腐敗和權利濫用。集權統治也多采用弱民、愚民政策,導致民眾的創新能力、個人發展受阻。
當然對項南來說,還是集權制比較好。
……
項南先頒佈了“推恩令”,規定各諸侯的兒子、女兒,無論長幼、嫡庶,都是自家的孩子,理應都享有財產的分配權。
古埃及跟中土一樣,子女也分長幼嫡庶。
像法老之位必須由嫡子繼承。如果沒有嫡子,只有嫡公主,那麼誰要當法老,誰就必須娶嫡公主。
而其他王子、公主哪怕同樣是法老的兒子,但是卻沒有繼承的權力。
為了保證王室血統純正,法老通常會選擇近親結婚,比如自己的姐姐、妹妹、堂姐、堂妹等。
這樣也可以保證法老之位一直在家族傳承,不會旁落。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法老如此,埃及的百姓也照樣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