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南本來還想著幫餘大海找找太平紳士、大老闆、大經理等,幫餘大海寫幾封求情信,可以大大減緩他的刑期。甚至還可以聯名作保,將他保釋出獄,監外服刑。
以項南如今的人脈,不難做到這些事的。很多老闆、富豪、經理等,都跟他的關係很不錯。
但既然餘大海寧捨命不捨財,項南也決定遂了他的心願,就讓他在牢裡好好待著吧。
項南隨後和警員們一起,搜尋到餘大海通敵的更多證據。
所謂水過留痕,雖然餘大海與日軍做生意的事瞞得很嚴,就連餘碧心這個親生女兒都不知道,但是知道內情的人還是有一些的。
比如他米鋪的掌櫃和夥計,他們都參與了與日軍的生意。畢竟那麼多貨物,不可能由余大海親自搬運。
他們把柴油、汽油、煤油、白糖等戰略物資賣給日軍,又把日軍搶來的糧食高價賣給市民,因此他們都可以指證餘大海。
尤其楊飛雲,更是指證餘大海的確偷竊了酒井少佐的黃金,並且還用這筆金子開了銀樓和綢緞莊。
在有了這麼多人證之後,儘管餘大海再百般狡辯,請再好的律師幫忙辯護,最後也依舊被判定有罪。
不僅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而且還被判充公不法所得,那基本上餘家的家產,將蕩然無存。
……
判決下來之後,項南和餘碧心到大牢探望餘大海。
“爸爸,你該聽阿邦的話,把錢都捐出來,就不至於判這麼久了。”餘碧心向餘大海道,“現在你牢也得坐,錢也得全部拿出來。”
餘大海自己也很後悔。
本來以為罪過不大,判個兩三年就出來了。到時候,他手上有兩百萬港幣,依舊可以做自己的富家翁。
兩年牢獄之災,換兩百萬,他覺得很值得。
可是如今一下子判了二十年,怕是都等不到他出獄,就已經老死在監獄裡了。而且還被判沒收不法所得,如此一來,他前半生積累的財富,基本都是煙消雲散了。
“我現在也很後悔,我沒想到,那些人都跳出來指證我。”餘大海鬱悶的道,“尤其是楊飛雲,拿黃金的主意是他出得,他說我命裡註定發這筆橫財。
現在他卻都怪到了我頭上,說是我財迷心竅,自己去偷得那批黃金,真是豈有此理!”
“爸爸,你又沒有證據,現在說這些有什麼用?”餘碧心擺手說道。
餘大海總說自己做的所有錯事都是楊飛雲指使的,可是又拿不出任何有利的證據,因此完全不予採信。
“對了,我的錢裡有一大部分,替楊飛雲買了北海珊瑚、千年人參、南洋蜥蜴、紫河車、雷公墨和天外隕鐵,買這些東西我是有證據的。既然都是用我的錢買得,那應該也被罰沒吧。”餘大海立刻說道。
“當然。”項南一聽,立刻精神一震,“既然是用你的錢買得,那麼自然也屬於罰沒的範疇。”
“太好了,罰,罰死他!”餘大海點了點頭,“他說有了那些東西之後,就能替我開運,讓我飛黃騰達,大富大貴,所以害我花了不少的錢。
現在想想,我完全是上了他的當。我大把大把的錢花出去,到現在一點好處都沒看到。”
他現在不好過,他也不希望楊飛雲好過。
……
項南隨後帶方圖等警員一起,來到楊飛雲的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