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因為項南此時尚未成年,才只十七歲,不具備單獨簽約的能力,所以必須由家長簽字,出版合約才會有效。
因此項南便將事情跟爸爸、媽媽和盤托出。
陳建軍、張曉華這時候才知道,兒子居然在偷偷寫,而且已經寫出了名堂,不禁有幾分錯愕。
“兒子,你怎麼能這麼做呢,多耽誤學習啊。”張曉華聽罷,就開始抱怨道。
“媽,我哪耽誤學習了啊。”項南雙手一攤道。
他現在可是年級第一,還有比他學習更好的學生麼?
張曉華為之一窒,擺擺手道,“那也不行。你是學生,關鍵還是要學習,知道麼?寫太耽誤時間、精力了。”
“兒子,你這本書出版之後,能賺多少錢啊?”陳建軍則好奇的問道。
“應該賺不了多少錢,也就二三十萬吧。”項南想了想道。
新世紀,實體書的銷量已經不是太好了。而像《少年查必良殺人事件》這類青春疼痛文學類,受眾也比較窄。
也就是中二年紀的初高中生喜歡,上了大學的人都未必看得上,因此有幾萬冊銷量就不錯了,項南也沒指望能賣個爆款出來。
“二三十萬?!”即使如此,陳建軍、張曉華還是被嚇了一跳。
他倆一輩子的積蓄加起來,也沒有這麼多錢。二十萬塊錢,當真不是個小數目了。
“行吧,要不還是見見吧。”陳建軍勸張曉華道,“兒子有本事,不該被埋沒。那不是有個誰,作文寫的好,還被保送了麼?”
張曉華想了想,最終點了點頭,“不過寫歸寫,但不能耽誤學習。否則,你立刻就給我停了。”
“知道了。”項南笑了笑道。
隨後,項南在父母的陪伴下,跟春風文藝出版社簽了出版協議,並拿到了預支的五萬元的稿費。
項南沒留這筆錢,全都上交給了爸媽。
陳建軍、張曉華夫婦憑空得了這麼大一筆錢,自然高興,連帶著幾天臉上都笑呵呵的。
不過高興歸高興,他們還是叮囑項南,一定要好好學習,爭取考上清華、北大。
項南一一答應了下來。
……
進入到六月份,耐克杯打響。
實驗中學籃球隊一路拼殺,晉級到了決賽,成績非常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