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嘉軒、白孝文、白孝武都是十六歲結婚的。
因為在當時,娶媳婦屬於添丁進口,也就是幫家裡添一個勞動力。
媳婦進了家門之後,要紡線織布,灑掃庭除,洗衣做飯,生兒育女……因此越早娶進門越好,也因此古代有童養媳這種事。
而且,媳婦兒的年紀通常要比男人大些,這樣利於生養,也利於做事。
白嘉軒第一任老婆比他大兩歲,白孝文的第一任老婆比他大三歲,白孝武的老婆冷秋水也比他大兩歲。
至於女家也樂意把女兒早些嫁出去。
一來,能換一筆豐厚的彩禮;二來,當時的社會風氣,女子十九歲還沒結婚,就已經是街坊鄰居、三姑六婆嘴裡的談資,認為是沒有人要了。
……
項南雖然已經跟章家定了親,不過想跟他結親家的人還有大把。
畢竟民國,人不值錢,還不如一頭牛精貴。
尤其女人,在家紡線織布賺得錢,換得糧,甚至都不夠自己吃的。
所以當時女兒才被視為“賠錢貨”,就指著將來嫁出去能換份彩禮。
因此大把人家想把女兒送過來。
正房不成,還可以做妾。
做妾不成,還可以做丫鬟。
如此一來,既能賺一份錢,又能省一份口糧,對很多人家來說,是很划算的一件事。
項南對此,也不禁一陣哀嘆。
百年之後,男生想娶老婆,得掏空六個錢包才行,焉知不是千百年來造下的孽。
而對於這些人家的好意,他並沒有接受。
一來,他不是色中餓鬼,有章子卿、田小娥已經足夠了。不像鹿子霖,什麼腥的臭的都要,搞得滿原都是他的私生子;
二來,女人多了也是麻煩。爭風吃醋,勾心鬥角。項南是想過太平日子的,可不想讓自己惹一身麻煩。
因此,他拒絕了所有納妾的請求。不過還是出於善心,留下了兩個女孩兒。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