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已經換了一身衣服的洪晟深吸了口氣。
在他邊上,
學生會主席周勇一臉生不如死的表情。
洪晟這個混蛋,
太執拗了。
別人上臺表演節目,恨不得把渾身的衣服都給扒拉一邊。
這傢伙倒好,
讓他上臺,
襯衫還是那條襯衫,褲子還是那條褲子,說是已經換了演出服,結果照著鏡子扒拉了一下頭髮就算是準備好了。
“行了,就這樣吧,馬上就輪到你出場,這會說什麼都來不及!”
“勇哥,你就放一百二十個心吧,唱首歌而已,又不是去選美,換什麼衣服,只聽過歌唱不好是麥克風不響,從來沒聽過唱得不好聽怪衣服穿得不對,你要是真不放心,要不你來?”
“滾一邊去,老子要是會唱那還有你的份?”
“嘿嘿!”
洪晟嘿嘿笑了兩聲,
覺得讓五音不全的周勇上臺唱歌的確是個災難。
當然,
上輩子作為一個年過三十仍然保持未婚記錄的純情老男人,洪晟不會唱歌那是不可能的。
俗話說得好,
渣男撩妹有三寶,
顏高錢少嗓子好,撩妹全靠技巧。
當年為了空手套白狼給老洪家添丁加口,上大學那會兒,旁人都忙著投簡歷找兼職,洪晟卻報了一個業餘的音樂班去練嗓子。
最後明星沒做成,但是卻學會了怎麼唱歌,多少也算是收穫。
如今換了一個時空,
洪晟覺得如果讓自己去參加快男的話,起碼能殺出分唱區的賽場。
本來今天晚上的晚會,
除了寫活動策劃以外是沒有洪晟什麼事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