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的時間總是過得飛快,
不知不覺就到了6號,
國慶長假還剩下最後一天。
一大早,
洪晟還沒從床上爬起來,
林愛珍就一直在外表敲門讓他麻溜兒地穿衣服洗漱。
其實洪晟很無奈。
因為他老孃昨天晚上不知道抽的哪門子瘋,竟然讓他老子帶他去野生動物園玩一天。
洪晟簡直無力吐槽,
動物園有什麼好玩的。
是待在家裡睡覺不香嗎?
非要去跟一群動物親近。
一個個的都跟病貓似的,
關在籠子裡,
老虎不是老虎,
獅子不是獅子。
這大概也是洪晟兩輩子都不喜歡養寵物的原因,他總覺得動物就是動物,就應該回歸大自然,迴歸野性。
關在籠子裡,養在金箍裡面的,那不叫動物,應該叫玩偶。
還賊費錢的那種。
上輩子一起租房子的一個室友,一個月工資六千,養一隻貓,一個月的伙食費清潔費就要小一千,還時不時打個疫苗搞個體檢什麼的,又是小兩千。
自己都養不活,
還養只貓。
美其名曰,
養貓容易討女生歡心。
實際上,
你要是沒錢,
就是養一千隻貓,也頂多算得上是貓奴,絕對不會變成貓王。
可能是長假的原因,